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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

作者:庄明    授权级别:B    编辑推荐    2015-05-13   阅读:

  
  扯远了,我在写文的时候,思绪总是这样飘忽不定。刚有了灵感,还来不及敲打,就被这样那样的琐事打断。迄今为止,我所有的文字,都是在临近大街的商店里敲打出来的。写得多的时候,意味着生意清淡,反之,则说明生意兴隆。
  幸而,写文于我,只是一种需要,一种情感的释放,与谋生无关,与荣耀无缘。因此,尽可放开来写,在闹市里,寻找内心的平静。多年来,我已经在写文中练就了闹中取静的本领,大有躲进文字成一统的势头。
  好了,且不说那个关于末日的梦,也不去说北京的暴雨了。我接着说郑州热气腾腾的大街,接着说郑州火车站广场拥挤的车流。当然,也要接着说红尘里的人们,在时空交错中的悲欢。
  约定喝酒的时间早过了,可我,依然困在火车站拥堵的车流里,只能躲在出租车内的空调里,感叹自己不能生出一双可以飞翔的翅膀。老友的电话接连打来,问我到了哪里。我说,我困在火车站了,看来,是很难赶过去了。他说,你想想办法。我说,我没有办法,如果时光倒回二十年,我早就跑着过去了。
  然而,时光永远也不能倒流。一次,女儿曾问我,什么东西只能往上长,而不会掉下来。
  我说,是气球吧,气球只能往上长,可以飘到蓝天。女儿说,你这个傻瓜,气球会爆炸,一炸就碎了。这时,妻忙帮我解围,说,是人的年龄,你现在是老庄,回不到小庄了。女儿白了妻一眼,就你聪明,我在考我爸。
  女儿的问题,常常难住了我。可不是吗,我现在是老庄,永远没有人叫我小庄了。回到二十年前,跑一万米我只需用二十九分钟。可是,现在,在郑州火车站,我还跑得动吗。时光荏苒,我不能拖住时间的步法,给自己找到一个奔跑的借口。
  因此,老友再打电话催促时,我干脆说,今天我就不过去了,回头你到我那里喝酒吧。老友迟疑了一下,说,也好,八月歇公休假时,就到你那里喝酒。我说,是啊,到我那里喝酒,才叫过瘾,对着青山碧水,蓝天白云,我们一醉方休。
  既然不能喝酒,就简单吃了点饭,径直去了书店。这一去,就用去了整整一个下午。期间,接了朋友几个电话,要我回酒店开会。我说,会我就不去开了,回头我签一个大的订单就成了。
  郑州购书中心,环境幽雅,冷气十足,堪称书的海洋。徜徉其中,自然流连忘返。逛书店,当然要买书,并且买了一大堆。出来时,已是华灯初上。这时,方想起原本打算邀请同学一起吃饭的,看了看表,将近晚上八点,只好作罢。
  购书中心与我所住的红珊瑚大酒店,相距不远,在来回的路上,我选择了步行。人长着两条腿,就是为了走路,步行自然有步行的妙处。然而,现在的郑州,不断拓宽的马路,似乎没有给行人留下太多的空间,再宽的马路,也满足不了车辆的攀升。人们的双腿,已经习惯于盘缩在车厢内的狭小位置,渐渐忘记了它们本来的使命。
  我在拥挤的车流里,躲闪着穿梭,却躲不开汽车空调所喷发出的热气。多年以前,郑州没有这么多的汽车,车内也没有这么多的空调。那时的郑州,是一个自行车的王国,红尘里的人们,用自己的双脚,搅动着两个轮子,前往各自的目标。一切是那么的安静,静静的车流里,只有偶尔传来的自行车铃铛声。那种声音,清脆悦耳,是红尘中不可或缺的音乐。
  实习那年,我和她,连自行车也没有。每天清晨,从马砦街出发,向西走五分钟,就到了京广南路,然后,一直向北前行,穿过中原西路,就到了京广北路,再走不远,就到了实习的单位。
  那年的京广南路,有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却不显得拥挤。街头的小贩,各种各样的小吃,连同那个有着悠久历史的东方红饭店,构成了温馨祥和的尘世。我们喜欢看那做拉面的师傅,将那手中的面团,玩魔术一般,扯成细细的线条。我们喜欢看东方红饭店里的几个大妈大婶,一边拉着家常,一边不紧不慢地包着水饺。
  那一年,我和她,就这样,悠然地走在来去一附院的路上,直到走完了我们最后相聚的时光。那是一九八九年的六月,阳光有着耀眼的明媚。我们的青春,就在这一片明媚中绽放,然后,在绽放中迎来了毕业匆忙的脚步。
  那时,我们没有想过,去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更没有想过,招一下手,拦住一个出租。我们有着自己的双脚,走在坚实的大地上,已经感觉很幸福。那时,马路上少见拥堵的汽车,也觉察不到汽车空调带来的燥热。确切地说,那一年,在我的印象里,还没有关于空调的概念,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感觉到,人类还有这样神奇的发明。
  然而,不过四年多后,我却在一附院学习修理空调。我在学修空调的那年,陪在我身边的,已经不再是她,那时的我和她,已经散落在各自的红尘。那时,陪在我身边的,是我新婚的妻。
  我进修时,妻就在郑州打工。妻先是在武警总医院做护士,不久,去了饭店做服务员,去饭店,没有别的目的,只为了在拿到薪水之外,还可以吃上顿饱饭。而我,几乎每天都是煮点面条,聊以充饥。在每月一百五十块钱租金的窝里蜗居了两个月后,我和妻搬到了西南郊的齐礼闫。
  齐礼闫离一附院很远,但是房租要便宜很多,每月只需六十块钱。那时,我们的交通工具,是朋友所送的一辆旧自行车。在市区,自行车不能带人,遇上负责任的交警,还要没收。这样尴尬的事情,隔一段就要遇上一次。
  所幸,交警大都可以通融,所给的惩罚,无非是让我站在十字路口,义务指挥一下交通。现在想来,这样的执法,还是颇为人性化的。罚款吧,我自然是没有;没收吧,那辆破车还需要找一个去处,也够麻烦。
  那年的郑州,已是满街被称为蝗虫的出租车,之所以被称为蝗虫,一是因为面包车的颜色都是黄色的,二是因为数量很多,就好像是满街的蝗虫,横飞在郑州的各个角落。
  当然,我也偶尔乘坐过这样的蝗虫。第一次乘坐蝗虫,是跟着师傅出去干私活。最后一次坐,则是因为和朋友一起出去喝酒,喝醉后,回不了蜗居的窝。我记得那时的蝗虫是不带空调的,遍地横行的蝗虫,除了给郑州的空气里添加了一些废气外,还看不到更多的危害。因此,那年的郑州,还拥有一个不是那么燥热的夏天。
  然而,不过近二十年的时间,一切全变了。最近几年去郑州,我最不喜欢的季节就是夏天。夏天去郑州,除非呆在有空调的地方,我才感觉自己还能够有一点沉闷的呼吸。可是,也正因为这些随处可见的空调,才给郑州的夏天,增加了更多让人窒息的郁闷。
  在滚滚红尘中,一直存在着这样的悖论,你讨厌的某些东西,却偏偏是你无法摆脱的赖以存在的缘由。
  6
  躲在车内的空调,躲在房间的空调,躲在会议室的空调,躲在购书中心的空调,躲在一切有空调的地方,所有这一切的躲避,只是为了躲避郑州的夏天。三天之后的黄昏,我们一行终于逃离了郑州,驱车赶回南阳。
  没有对都市的留恋,没有丝毫即将离开的感伤。曾经的记忆,一点点碾碎在飞驰的车轮,碾碎在永不回头的时光里。临上高速时,朋友说,你开一会车吧,我瞌睡得要命。我说好,不过,我不想跑得太快,新换的备胎,根本不能高速行驶。他说,行,我们就在高速上,慢慢溜回家吧。
  在舒缓的音乐中回乡,当午夜的钟声敲响时,我们一行终于回到了南阳,回到了这个豫西南偏僻的小城。早已饥肠辘辘的我们,找到一个尚在热闹着的夜市,坐在没有空调的室外,仰望满天的星星,开始畅怀喝酒。
  记不清天上的星星眨了多少次的眼睛,记不清干掉了多少六十度的红星二锅头。在醉意沉沉的梦里,我又回到了从前。
  二十五年前的从前,我不会喝酒,却有着酒一样的透明。那时,我也有过飘逸的长发,有着棱角分明的青涩面孔。那一年,我刚经历了黑色七月的洗礼,一直待在家里,等着录取的通知书。我对自己说,什么时间通知来了,我才会剪去我的头发。
  审核编辑:文清   推荐:文清
【编者按】 红尘会员   文清:
红尘,是我们生活的空间。许多时候,心烦的时候,会想到靠某种信仰来排解忧烦。其实这只是一种信仰而已。无论红尘中有多少无奈,我们没有理由离开这个红尘。真正的离开红尘,不是形式上的遁入空门,而是真正的心死后的远离尘土。作者的文章,有些小说的味道了,做为散文,有些拖沓了。


我来评论这本书

  •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3

  • 瘗花秀士

    这个……不知道说什么好。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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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明

        这篇文字,在曾经的原创力量,遭遇过退稿,个中缘由,就不用言说了。一个网站,如果成为一些编辑的私人舞台,那么,其前景,似乎要一直暗淡下去。
        所谓散文,不是文清编辑所理解的那样。我想说的是,这不是一篇小说,也绝没有小说的味道。
        墨舞红尘,和曾经的原创一样,我所喜欢的,只是安静的版面而已。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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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清

    行走在红尘中,有太多的烦恼,也许正因为如此,才让我们的生活更有意义。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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