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正常法律的爱乃大恶

作者:褦襶子    授权级别:B    精华文章    2014-06-14   阅读:

  
  近年来吃狗与爱狗纷争愈演愈烈,广西狗肉节,许多所谓爱狗人士啸聚硬闯经营狗肉的商铺,强行所谓的救狗。这种打着爱的旗号的愚昧,大概也是中国一大特色吧。或许还是种自戕的“爱”。
  狗是人类的朋友,其生命应该得到尊重。余亦接受不了那种街边屠狗的行为,太残忍。近年来这种现象少了,这或许也有那些爱狗人士的功劳。可是法无禁止即可行。法制文明时代,任何超越法律的情感都是危险的,甚至可能贻害无穷。经营狗肉的商铺,乃合法商家,可是他们的合法利益却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对这种群聚硬闯经营狗肉合法商铺行为的任何姑息,都可能导致极恶劣的社会后果。
  前些年,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闯上高速公路,强行拦截运狗的货车,迫使运狗者把那些狗卖给拦截运狗车的爱狗者,这无异于公开抢劫。正常的商业行为,是种要约关系。强买与强卖都是抢劫的一种形式。我们姑且不说高速公路拦车对公共安全的威胁有多大,后果有多么严重。就说一种侵害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居然能够堂而皇之地在我们的社会中得到接受。这是改革开放的进步还是倒退?
  那些硬闯人家商铺、高速公路拦截人家货车强行买下人家全部货物(狗)的爱狗人士有没有想过,你们这种“爱”不但拯救不了狗,而且还很可能害了包括你们与你们的家人在内的亲人。倘若你们这种行为能够被接受,那么再来群比你们人多,比你们强势的吃狗者,强行把你们买去狗再强行买下屠宰卖给商铺岂不属于相同性质,而且还不仅如此,任何公民的合法利益岂不都可以被强行买卖。明天你一觉醒来,有人看上你家的房子了,按市价扔下购房款,是不是就可以把你家的东西与人都扔出去,来个“鸠占鹊巢”;看上你的座驾,就可以把拦下,从车里把你拉出来,扔下车款就把车开走。你若不同意,就强占你的房子扣住你的车,直至你同意为止。
  道德、文明的理念取代不了法律。我们姑且不去探讨爱狗人士是个人欲望使然,还是真正地对生命有了更高层次的理解。你们这种超越法律的行为,是对法制社会正常秩序的严重破坏,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害。如果你们把对狗的爱凌驾于对人合法利益的保护之上,用对人的伤害去爱狗,那就与对生命的理解没有半毛钱关系了,纯属个人好恶使然。倘若你们认为,你们的好恶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那么其他人不也有此权利。除非你们有能力“只许你们放火,不许他人点灯”。
  我们常常错误地以为法不责众,一些姑息这种行为的人也以此为借口。然而法就是法,在它没有被重新修订之前,多少人犯了法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才是法制社会。再说我们的社会比这众得多的都责了,还责不了几小撮公然挑战法律的。如果打着爱的名义就可以超越法律,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做。
  爱狗是爱狗者的权力,真正理性的行为,应该是呼吁完善保护动物的法律,以合法的行为敦促相关法律的出台,这方能最大限度地保护那些你们宁肯伤害人类也要去保护的狗狗们。
  说狗是人类的朋友,那牛难道就不是人类的朋友。对于人类而言,牛的贡献要比狗大得多,甚至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牛的贡献,就没有今天意义上的人类。可是那么多吃牛肉的,没见多少人出来拯救它们的生命,这与爱狗者拯救狗的理念岂不好恶有别。说白了,牛只满足于国人的生存需要,满足不了国人的欲望。笔者询问过许多爱狗者为什么那么喜欢这种小东西,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说你看它们(狗)多听话多乘!国人从小长大,家里外面都是听别人的话,倘若不听话,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就寸步难行。对于那些掌握自己命运可以随意摆布自己的人,国人有的不是拒绝反抗,而是艳羡。然而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有这种“机会”与“能力”的。可是狗满足了众多爱狗者的这种心理须求。中国那么多爱狗者,打着保护动物的旗号,可是他们的目光只盯在狗身上,几乎没有听到他们提到还有什么其他动物遭受不公平的待遇需要保护。每当在路上,看到那些遛狗的人,在指使狗做这干那后,对狗惟命是从的满足感,笔者的心理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说不出什么滋味。
  我们现实生活中太多活得不如狗的人,他们吃得不如狗,享受的待遇不如狗。甚至许多养狗者,他们年迈的父母都享受不到他们爱犬的待遇。许多养狗的人听到这种观点拿出拼命的架式反驳,当笔者诘问:“你几乎每天都离不开狗,可你多长时间去看父母一次?你每天给狗张罗好吃的,你知道你父母爱吃什么?你多长时间给你父母张罗一次他们喜欢吃的东西?你给狗穿上衣服,穿上鞋,还备了毫几套,你给你父母多长时间添一次衣物?……”在这种诘问下,那些爱狗人士气焰顿消,虽然嘴里还是辩解“那能一样么!”,可是再没有咋被揭穿时的那种“理直气壮”。是啊,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多次写到关于狗的文字都遭到一些所谓爱狗人士的辱骂与恶语相向。分明有种被揭穿“隐私”的恼羞成怒。
  我相信,在众多爱狗者中一定有基于对生命理解升华的人。他们对狗的爱是种对生命的敬重。可大多数的爱狗者还都是出于一种本能的欲望。拿出西方人的动物生命理念,不过是他们满足欲望的一种噱头罢了。即便你对狗的爱是基于对生命理解的升华,也不能超越法律去表达你们的爱。没有对人类的爱,对狗的爱就是种私欲。与生命理念没有半毛钱关系。
  爱你们的狗,莫伤害人类!
  
  审核编辑:水语   精华:小晓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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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红尘会员   水语:
我是养狗爱狗的人,看到贩卖狗肉还冠名为“节”,真的是及其难过。读罢此文,我被作者鲜明的观点、透辟的辨析所折服,确如文内所说:法制文明时代,任何超越法律的情感都是危险的,甚至可能贻害无穷。每回看到所谓爱狗者“抢救狗”的那些过激的言行,真的很羞愧,会联想到罗兰夫人那句:“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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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 褦襶子

    感谢编辑道义上的理解。其实当下中国狗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却让狗成了替罪的。狗真冤枉!

    201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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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帘外落花

    人真的是好奇怪的哦,很多人对狗比对亲人朋友好,怎么说呢,不能说爱狗不好,毕竟狗有狗的通情达理,有狗的乖巧可爱,深情忠诚在里面,所以,对狗的爱,也是对一些情感的渴望吧

    20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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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褦襶子

       很高兴在这里遇到老朋友,最近还好吧。还经常出门吗?看到你的发的照片,很羡慕你有机会经常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爱狗没有错,可是爱得丧失理性就“杯具”了。以前常说旧社会有“人与狗不许入内”现在我们自己又开创了“人和狗皆可入内”,人有人的生活环境,狗的狗的生活环境,把人和狗混在一起,还说这是爱,太“特色”了。什么东西一被特色就得反着理解了!祝老朋友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201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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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语

    其实爱狗或不爱狗的人都有对父母好或不好的;不吃狗或吃狗的人群中都有伤害人类的人存在。对于这类存在,我们无奈。所以,还是作者标题那句说得实在到位——超越正常法律的爱乃大恶。
    感谢来稿。周末快乐!

    201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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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褦襶子

       感谢朋友道义上的理解,此文旨在阐释爱狗群体的非理性现象。与西方国家对于生命理念的升华完全不同,只是一种个人私欲的反映。但是却虚伪地打着热爱生命的旗号。爱狗凌驾于爱人之上,这哪里还是爱!分明是堕落么。祝安。

      201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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