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魅力--读刘震云小说《手机》

作者:白依依    授权级别:A       2013-12-14   阅读:

    语言的魅力--读刘震云小说《手机》

  在心态这么浮躁,心情也比较糟糕的时候,能读完一部长篇小说,我对自己真的感到有点惊讶。很长时间了,我都看不了长的文章。看完了小说,我在追想是什么魅力驱使我读完了它。

  第一,应该是语言的魅力。都说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但很多时候,吸引我们读完小说或者某部文学作品的原因,不是语言本身,而是作品中人物的命运或者某种意境(尽管这也是语言塑造的结果)。也许是我愚钝,在阅读过程中,让我注意到语言文字本身的,真的不多。以前粗看刘震云《故乡面和花朵》的时候,书末有他仿写《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等古代白话小说的段落,除了人物称谓的不同,语言风格和遣词造句真的能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也许刘震云真的掌握了白话小说的精髓吧,所以在《手机》里,他向我们再一次的展示了汉语白话的魅力。

  这种语言风格首先是很少修饰性的词语,就是很少用到形容词。全篇几乎是用人物的动作和对话推动故事的发展,对话基本全是家常话且符合各个人物的特点,动作描写也是一点即中,点到为止,没有刻意为之的修饰成分。这其实是很需要功力的。其次,是没有描写性和抒情性的语句,最明显的是没有什么景物描写和内心描写。不知什么时候,这些所谓的描写都成了一项写作的基本功,但在这里却销声匿迹了。第二章第16节只有一句话“冬天到了”,第24节也是一句“春天到了”,只是在故事发展中,需要触及到景物才出现很简洁的景物描写;心理描写也是用人物的动作或者面部表情一带而过。再次,是不用华丽的词语。华丽的辞藻一向是很多写作者引以为豪的看家本领,也许是刘震云过了这个阶段,就像巴金后期的杰作《寒夜》所达到的“无技巧的艺术”那样,通篇都是那些常用的汉字,没有什么华丽繁复的词语,一个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就可以通读全篇,而没有任何阅读障碍。这当然是大家手笔,大境界。

  第二,怜悯和批判。与以往类似《单位》、《一地鸡毛》不同的是,这篇小说里刘震云藏起了他一贯的置身事外的讽刺和机智,处处体现出一种体察人物处境的同情和怜悯,一如早期的《塔铺》,小说里的人物尽管都是咎由自取,但在纷繁复杂的生活中,他们自有他们的无奈和悲凉。但小说对这些的表达还是很隐晦的。

  如果只保留小说的主体部分,即第二章《于文娟沈雪伍月》,小说就是一个水准之上而略嫌俗套的婚恋故事而已,但因为有了第一章和第三章的首尾呼应,小说对当下以手机为代表的所谓现代文明的批判就跃然纸上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社会闭塞,经济萧条,人和人之间通话,是异常困难的,但人和人之间的情谊反而是那样的纯真纯净;二三十年代的民国时期,为了给口外的严守一爷爷带口信回家,那些受托的人—老崔、老胡、小罗—虽自身历经艰难险阻,但始终保持口信的内容不变,坚持将口信带到。而如今在手机普及的信息时代,人们拿起手机谎话张口就来,这不是对所谓的文明的最大讽刺和批判么?

  相比小说结构布局所体现的作家创作的意趣高远,电影《手机》当然不能也无法这么表现,但电影对现代文明和文明社会中人的批判反而更有力度。电影中的主角严守一因为手机毁掉了原有的生活,把手机愤而扔到火堆,面对别人递过来的手机,仿佛看到怪物般魂不附体,这不是对身患“文明病”的文明人的最有力的批判么?

  记于8月18日

  
  审核编辑:瘗花秀士   
【编者按】 往期编辑   瘗花秀士:
看了书都记得写点什么是个好习惯。刘震云的书没读过,看过电影,虽是打了折扣的呈现形式,也反映出了作家的批判意义。以物件作为载体反映出文明外衣下的现代病,手法实是高妙。


我来评论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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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3

  • 小鱼

    在冯小刚的自传《我把青春献给你》里提到过刘,是位很有实力的作家。

    20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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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依依

       我都感觉刘是目前中国最好的作家了...

      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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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鱼

       嗯,还有那部,《温故一九四二》。被冯小刚改编电影,貌似,《我叫刘跃进》,等等很多电影作品都有刘的身影。很赞。

      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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