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不望自己的孩子平安无事。我只想把孩子撞的祸和对受害人受到的伤害都解决好,这也算有罪吗?”杨天益不能接涉嫌有包庇罪的事实。
“凡是触犯了法律的事,都必须按法律来处理。这是国家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的根本措施。如果,一个人犯了罪,其他人都按自己的思想意识去处理,这个社会不就全乱套了。”刘大勇耐心地开导杨天益。
(六)
彭梅看过杨军和杨天益的笔录,再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悔不该轻信杨天益编织的鬼话,使自己不知不觉落入了别人设计的圈套,与杨天益一样背上了涉嫌包庇的嫌疑。
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杨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杨天益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彭梅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行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
一场强奸犯罪,犯罪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围绕犯罪牵涉渗入的自以为是,盲目与法较量,结果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白白地增加了二项犯罪的成本。任何企图与法律抗拒的逆流,在依法治国、法治社会的今天,必将被正义的法律之剑,斩得残垣破碎,抱头鼠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