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背尸工的故事

作者:金陵叟    授权级别:B    精华文章    2014-03-17   阅读:

  
  带上门,我跟着他们下楼了。
  走在路上,我忽然想起来价钱还没谈。同时也提醒自己,回去后要依据楼层制定一个价格表,还有要注意死者的体重因素。
  “老板,我们先谈一个价吧。”我上前对他们说。
  那两人停下来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迟疑了一下,那矮个子说:“会叫你满意的。”看来他是这个家主事的。
  我们向一个大院子走去,到了门口抬头一看,XX区XX街道市容所。奶奶的,我上套了,他们是城管。我想跑已经迟了,他们把我架了进去。
  “队长,人带回来了。”他们把我交给一个脑袋肥嘟嘟大腹便便的满嘴喷着酒气的人。他身上的制服显然是小了,肚皮上的纽扣在艰难的扣着。
  接下来处罚过程就不多说了,因为现在这帮弟兄还经常往来,有时还把那次初遇当作笑柄谈。处理结果是叫我三天之内把贴出去的小广告全部清除掉,另外请他们队吃一顿饭。
  本来没有请吃饭这个内容的,是罚款三百块。三百块!那时的三百块可不是一个小数字,是我请求把罚款改为吃饭的。我想吃饭总不会超过三百块吧,这样一来挽回经济损失,二来也当处一个朋友吧,今后还得在这一带混呢。那胖队长搔搔肥脑袋竟然同意了。
  那顿饭吃的很有意义。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我的困难处境引发了他们的恻隐之心,席间一个戴眼镜的高个子城管向我建议,在小广告上不要留地址,只要写上联系电话就行,大哥大太贵了,就用BP机吧,没有中文的数字也行,也就几百块钱。我不好意思说我买不起BP机,即使是数字的。但给了我启发,我在新广告上添上了旅馆的电话,和服务台说好,每传呼一次交2毛钱。
  背尸这行业叫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一个月或两个月只要有一笔生意就可以不亏本了。
  生意就这样慢慢做起来了,而且还逐步规范运作,陆续制定了收费标准和行业规定,完善相关制度。手头有了积蓄后,打算买BP机,可BP机已经淘汰了,一咬牙花了两千多块买了一部三星手机。手机到手自己都觉得奢侈,父母亲一年收入也就是一两千。有了手机业务自然更好做了。
  最重要的是我通过城管这个平台,认识了好多朋友,从而建立起自己的人脉网络。像医院、殡仪馆、公安局都有熟人,他们有时指定某笔业务由我做。当然我也不是不开窍的人,知道什么叫一家苦钱百家花,所以朋友们对我还不错。有了钱,他们也不以为我这个行业有什么下贱或忌讳的。
  或许这些平谈无奇的故事对你们来说没什么意思,下面和你们说一个真实的匪夷所思的惊悚故事,这倒是不错的小说素材。
  第三节
  那是一个初秋的下午,这里的秋天和夏天差别不大,天气依然很热,我穿着大裤衩在屋里看小说。那时候我已经不在旅社住了,而是租了一间民房,是个二楼小套间,厨卫齐全。这时接到刑警队一个熟人的电话,说在某某小区第一栋17楼1708房间有一具女尸要背下来。
  我赶到时,屋里围着不少公安,有穿制服的,有穿便装的。沙发上躺着一具女尸,那是一个娇小白皙的女人,有几分姿色。头发黏在嘴边,瞳孔放大,像直直的盯着什么人。从衣着上看,像个有身份的女人,左腕上一块欧米茄手表更证明她是一位富家女子。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小区是著名的’“二奶小区”,而这栋楼更是赫赫有名的“二奶楼”。据说这栋楼上住的是清一色的二奶。这二奶小区也叫“三不小区”。哪三不?不摄像,不打招呼,不报案更不破案。进进出出的都是有身份的人,摄像头自然不能装。不打招呼就是熟人见面当没看到一样,当面不打招呼,事后也不讲出来。你想大家都是在主席台、电视新闻里混的,彼此说出来多尴尬!不破案更有意思,据讲曾经有个小偷在其中的一个卧室里偷走了好多美金,后来小偷在别的地方犯案,一审问,竟拖出一个大贪官,还牵涉到别人。搞笑的是那个贪官死活不承认自己丢过钱,连检察院也央求小偷说没在那里做过案,但小偷一根筋,非说自己在那里干过活,后来小偷判了无期。
  因此不报案不破案也就成了这里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把她背下去吧。”刑警队的熟人对我说。
  我背着那具女尸从楼梯往下走。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大凡在楼房里过世的,是不能乘电梯的。这不乘电梯的原因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是电梯呈棺材形,死人进了棺材又出来,这无疑是和刨祖坟是一个道理,对死者不敬对后人不利;第二种是乘电梯鬼魂难免会留在电梯里,今后别人尤其是单独一个人坐电梯时难免害怕,心有余悸。曾有一段视频就是在电梯里摄到一个老太太的鬼魂,别人说话她还仰着头听。无论多高的楼层,死人只能从楼梯下来。这也催生了背尸业的发展。有人笑称,电梯里出现鬼魂的故事是背尸业业内人士编出来的瞎说。由于楼梯会有死人经过,死人的灵魂难免就会留下来,有时鬼魂想家了回来看看也是沿着楼梯回家的,所以楼梯主要是高层楼梯被阴阳先生称为鬼道。这就是为什么大白天楼梯里总有阴森森的感觉。住高层的人有一个经验,即使上下一两层,也要等电梯而不走楼梯。总之,楼梯是不到万不得已如停电之类的是不走的。
  我背着女尸往下走。以前有时会有家人陪着我一道走,这次是刑事案件,公安是不会陪同的,估计她也没有家人,因此是我单独背着她的。
  大概到了10楼左右,刚转弯,突然与一位青年男子迎面相撞。他估计有什么急事,速度很快。我和女尸一道跌在地上。
  把尸体落在地上,这是背尸行业的大忌。
  “你去奔丧呀!”我虽然还在地上,但嘴里已经不干净了。
  那青年男子连忙把我扶起来,把女尸重新放在我的背上,还一个劲的赔不是。
  人家已经这样了,我也不好意思多责怪。再加上看衣着,也是一个穷人。说来奇怪,我对穷人、一切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都有一种先天的同情心。好在女尸的家人不在场,我也就算了。
  我继续往下背,一直到一楼,放在警车上。
  如果事情到此结束,就不奇怪更不惊悚了。问题在一个多月后出现了。又是一个下午,我又接到刑警队那个熟人的电话,说某某小区1708房间有一具女尸要背下来。我进门后看到和上次一样的场景,还是那具女尸。我背她下楼时,又遇到了那个男人,又被他撞个满怀。当我到一楼时,没有警车,身后的女尸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我站在楼梯口,吓得一身冷汗,全身汗毛根根倒竖!这是怎么呐?莫非我出现了幻觉?
  我拨通了刑警队熟人的电话。他说我神经,他现在在外地出差呢。我悻悻的回到租住房,心里慌慌的,对这件事怎么也琢磨不出一点门道。
  一个星期后,我又接到了那个电话,等我从17楼背着女尸下来后,她又不见了。
  我真要奔溃了!如果说第一次是幻觉,那么这一次可是千真万确的事情。我觉得这件事十分蹊跷,发誓下次接到这个电话坚决不去。可是不行,一周后又接到了那个电话。当我接听后,整个人仿佛被谁控制住了,像梦游一般又重演了一遍那个故事,一直到下楼后才从梦里醒来。
  我决定离开这个城市,回到老家歇一歇,准确的讲叫避一避。
  我回到家后,一家人其乐融融。我的身心得到了放松,心中暗喜,估计那个魔咒一般的电话再也不会响起了。
  一天早上,刚丢下早饭碗,我的手机响了,又是那个电话。我告诉父母亲说公司有急事要回去一趟。下了长途汽车,我直奔那个小区,又重复了一次那段背女尸的故事。
  那晚回到宿舍,我已经不害怕了,而是对这件事产生了兴趣,以为其中一定藏着什么惊人秘密。之前我多次和别人说到过这件事,没有一个相信,都说我吹牛,故意显摆;厚道一点的说我太累了,精神紧张,把梦境当真实了。我决定静下心来,认真调查其中的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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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编辑:朱成碧   精华:朱成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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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往期编辑   朱成碧:
盗亦有道,鬼神也有自己的行为规则,先生爱说鬼故事,莫非真的是开了天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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