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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

作者:麦芒    授权级别:A    编辑推荐    2014-03-15   阅读:

  
  六
  虽然呼都从此偏着头,却也从此发现了我们熊族的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熊都是身体巨大,胆子超小。再者尽管他逢人便吹嘘他的英雄事迹,只有呼都自己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的内心竟把自己偏头的一切都记恨在了熊的身上,他要报复。于是从二十多岁便开始了专门猎熊的生漄,至今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一带的熊基本上都被他猎杀完了,呼都也在这二十多年的猎杀能的生漄中确实成了一名真正的猎熊英雄。
  当耻辱变成仇恨,仇恨又变成失望,这二十多年因不断地失望而成了绝望,又因绝望而只能把他当做神灵崇敬,直到今天灭种的境地时,直到在这一带仅剩下我孤零零地毫无生趣地活着时,我才渐渐地清醒了,无论是神灵还是魔鬼在事关种族的生存面前已经没有多少意义,复仇的熊熊烈火重新回到了我的胸膛。
  这些天这里的气温急转直下,在暗门经过的人兽已经越来越少,我知道大雪就快要来临了,要是呼都再不来,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而且这些天以来,为了等待呼都的出现,我已经好多天没吃过一点东西,没喝过一点水,全凭着消耗着自身身体的能量,我已经越来越瘦弱,力气也越来越微弱,怎么办?我烦恼地思考着,内心做着剧烈的斗争,要不要杀死一个无辜的人类,引呼都出现?可是每一个经过暗门的人都唱着那首千百年来与我们兽类签订的互不往来互不干涉的暗语的歌,那首深情的歌所深深打动。每每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泪流满面,这首歌使我想起我那亲密而憨厚的丈夫,他是多好的丈夫啊,把我像公主一样对爱护着,在和他生活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像童话般美丽,我的内心更是柔软得像天空的云朵,纯净得像高山上的冰雪,可有一天他竟像梦一般从我的世界消失了,他死得比起祖父来更是奇怨无比。
  那不过是两个月前的事,一早醒来,他便出门,让我多睡一会,他去外面挖只獭拉回来做早餐的。可是一早出去,直到中午还没回来。我就知道出事了,我满山遍野地找他,呼喊他的名字,空矿的山谷只传来我凄惶无助的回声,他再也回不来了!他被呼都杀死了,这我也是在这些天的等待复仇的日子里听路过的人闲聊中知道的。
  七
  呼都自从第一头熊在他的手里死去之后,就再也不害怕与熊狭路想逢了,而且他也完全把走山路唱山歌的规矩打破了。他进山,从来都以幽灵的方式悄无声息地来悄无声息地去,他是一名十分聪明的猎人,但决不是一名真正的猎人,准确地说他是一名屠夫,他只知道杀戮。而且手段高明,心理沉着。尤其是攻击我们熊族更是十分得心应手。因为他深知我们熊族的性格特点。杀死我的丈夫即是如此。我们熊族做事有个特点,只关注移动的事物,对于静止不动的事物,决不会分心,而且一旦认准一个目标,就完全专心致志,再不会留意其它任何事物。这点和人类天性中的猴性不同,他们常会像猴子掰玉米,掰一个丢一个,我们只要达到目的,再无心管其它的。
  据呼都本人亲自说,那天他在山坡上放羊,羊群撒开在山坡草地上悠悠地吃草,他坐在山头迷迷瞪瞪打瞌睡。正是接近晌午时分,赤日炎炎。忽然,无声无息地,似乎有人在他身后把两只手搭在他的双肩上。他心下疑惑,但随即感到有点不大对劲,并且迅速便知道身后决非一般物事,身子前面出现一大片清晰的轮廓,因为他知道,在山沟里放羊,方圆几十里,很难再遇见放羊的,而且在山里放羊,打招呼也不用这种方式,经过几十年的打猎经验,他立刻便知道身后有什么,他身子没有动,轻轻扭头向后一看,当下心中狂喜不已。原来搭在他肩上的,哪里是手!是毛茸茸的一副熊掌!他眼角的余光也同时瞥见是正是一只大狗熊立在自己身后!狗熊虽然把熊掌搭在他的肩上,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它紧盯上远处呼都放牧着的几只肥羊,而忘记了爪下的他。狗熊是一心不二用的,而且也决不关心不动不的东西。呼都很快镇定下来,注意力高度集中,他一动不动,右手却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从靴子里抽出匕首,然后慢慢地、小心翼翼地、一下一下地反转手臂。他知道熊皮革坚韧,刀枪不入,唯独腹下有一处软肋,从那里刺进,才能致命。这软肋仅有巴掌大小,此刻他凭几十年打猎的经验和感觉准确无误地猛然刺入,那里正是熊的心脏正中心,他没有偏离一分,熊虽然强大,也和任何东西一样,当心脏猛然被刺穿时,肌体也便像停了电一般,随着喉咙里轻轻咕哝了一声,大概临死前他想说黑妹子今天给你吃顿好的吧,可还没来得及考虑是怎么回事就已经糊里糊涂地就轰然倒在了地上。
  我的丈夫死了,这也怪我,他看到肥美的羊,是想给我换换口味的,整日里三日三餐都是獭拉,也怪我那段时期也有点厌食的倾向,时不时还对丈夫使小性子,说他笨得只会使蛮力,就会挖獭拉,不会抓别的,再这样吃下去,不跟他过了。现在他为了抓羊,把命给丢了,丢下我孤零零的在这世间,我突然觉得我的世界已经全黑了,他给我营造的那个家全像是水中月镜中花。造成这一切的还是可恨的呼都,想到这里,我满脑子想着怎么杀死那个罪恶昭著的人,我明显听到自己咬啐钢牙的咔嚓声,我要让呼都偿还一切熊族的血债,我会把他吃得连一滴血都不剩的。想到这里,我决定要是再经过一个人,他即使唱得再动听,我决不再心软,无论他怎么无辜我也要杀死他,借此引出呼都。
  八
  这一天午后,我听到了歌声从暗门飘了过来,一会儿我便看到从暗门陆陆续续走来了一群羊,最后出现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我不由分说,从大山石后面几个大步子就冲了过去。男孩拼命往回跑,可他怎么能跑过我呢,在我还没有抓住他时,他脚下一绊,摔倒在地上,他用手紧紧抱着头,瘦小的肩膀瑟瑟发抖,我走到男孩跟前,用两只前掌盖在男孩肩上,用鼻子嗅了嗅他的脸,心却一下软了下来,我这样杀死一个瘦小的孩子那才是熊族真正的耻辱呢,放过他吧。我默默离开了这个男孩子,朝山石后面走去。
  我没杀死这个男孩子看来是犯了一个大错误。他的离去还不到两个钟头,我突然听到暗门处人潮涌动,我回头一看,好家伙,来了一群手执烧火棍(步枪)的人,为首的正是呼都。而且我的身子还未完全藏好,就被他们全部都给看见了。在这个山沟里,除了这一块巨石,别无可隐藏之地,更无可逃遁的地方,因为暗门一出,眼前便豁然开朗,四周是一大片高大群山紧紧围绕的草地。
  等人群都涌出暗门时,呼都招手示意其它人等原地待命,他顺着男孩指点的方向,胸有成竹地端起一枝七九步枪,据说那枪的子弹可以打穿一面墙,我们熊族的皮再结实,对于这种枪来说也是毫无用处的,而且枪子儿是炸子儿,一入皮肉即刻爆炸,不论打在哪里,决无逃生的可能。我想我的引诱的做法实在是太愚蠢,本想不动声色地引出一个,现在却好,引出一大群。要是他们一窝蜂涌上来,已经饿了快十天的我还哪有招架之力,只能束手就擒。所幸呼都自己一个人先上来了,他的用意我明白,是想占头功。
  九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知道我今天是决无生还的可能了,所以抱定了必死的决心。我只有一个念头,杀死呼都,为在呼都手中蒙难的祖父、丈夫以及众多的熊族同胞复仇。对于呼都这个人,这段时间里,我也研究了好久,我相信他杀我是该用什么东西,他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非到万不得已,决不会用枪,因为他知道那样会破坏了我的皮肉,也不利于他的赫赫威名,他带这么多的人来,一是为了造势,二是为了实地向众多展示他的英雄本色。
  这里呼都偏着头向着我藏身的地方走走停停,一会儿低头辨认地上的我的掌印,一会儿侧耳谛听四周的动静,一会儿独自坐下来,悠闲地从口袋里摸出香烟静静地抽着。就这样他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短短的几百米路程,当他走近那块突兀而无遮拦的巨石时已经是太阳西斜,山谷中暮色苍茫的时刻了,呼都真是一个十分老道的对手,他在有意耗我的耐心和精神,我也知道,我要是精神再高度紧张下去,消耗的心力和精力一定会把自己拖垮,杀死我比杀死一头羊都容易,到时呼都他不废纤毫之力就可以手刃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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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编辑:欧阳梦儿   推荐:欧阳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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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短篇小说副主编   欧阳梦儿:
拟人手法的采用,让狗熊的内心世界得到了淋漓的渲泄,揭示了人类肆无忌惮捕杀动物的恶行。


我来评论这本书

  •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7

  • 麦芒

    在我的想法里,我对人的看法实在太悲观了,和狗熊没有丁点关系。

    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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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玉洁

    好有灵性的一头熊,保护动物,这话说得有点心酸。

    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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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麦芒

       从动物的角度看人而已,并不是熊的故事,熊是个什么动物,基本上我是没有什么感觉的。

      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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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成碧

    人与动物要和谐相处啊

    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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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麦芒

       其实我的意思并不完全是这个意思,呵呵。

      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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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阳梦儿

    麦老师,难道您也不知道发文最好摁一下“一键排版”?

    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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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麦芒

       这个功能好,很适合我这样的懒人,今后记住了。

      201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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