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上帝的珍宝

作者:李晓春    授权级别:A    编辑推荐    2014-07-28   阅读:

  
  早早起来,心里竟有些怅然若失,有些戚然——自己拥有多年的一件珍宝,今朝要易主了。不过,今天,我应该高兴——女儿出嫁了。
  想昨晚,夜风很大,呼啦啦一刻不停地在外面叫唤,扰得我不能安睡。我担心靠在人字墙上的两根毛竹是否缚牢了,牵挂着系在竹枝梢头的花生、小红灯等之类吉祥物是否安在……整个晚上,一有风吹草动我就起来,有五六次之多,以至于大清早起来,眼圈有些红肿,惹得母亲和姐姐在背后议论笑话我。
  忙忙碌碌几个月,真正到了这一天,我倒显得清闲了,诸事都有来帮忙的兄弟、姐妹操心。我无所事事,就斜倚在沙发上天马行空地想些心事,望着偌大喜气洋洋的客厅,想以后少了女儿后的孤单,不禁落落寡欢。
  迎亲的队伍要十点钟才能到。
  女儿约好的化妆师一刻不差地来了。一向恋床的女儿也老早起来了。她已有六七个月的身孕,虽穿着宽大的睡衣,还是难掩其凸出的肚子。说起怀孕,女儿自己很无奈。女儿和女婿都属龙,小两口本计划要条蛇,可人算不如天算。结婚的日子是早已定下的,婚期已无法更改。为此,她一直抱怨女婿的疏忽,老说自己结婚时是最“难看”的新娘了。其实,怀孕后的女儿虽说身体丰腴了些,但皮肤白里透红,嫩得能掐出水来,浑身上下充溢着欢乐和幸福。
  在我这个父亲的眼里,即将做妈妈的女儿绝对是天底下最漂亮最幸福的新娘了。
  近十点,路口“劈哩啪啦”炸起了一阵鞭炮声。
  “来了!来了!”院外有人冲屋里喊。听到外面的喊叫声,一屋子的人便一窝蜂往外涌,客厅就像积得满满的一洼水,决了堤,哗地一下子泄空了。在铜管乐队的演奏中,女婿从主婚车上下来,他穿着一身挺刮的西装,手里捧着个圆圆的花球,见了我,怯怯地叫了声“爸”。我呵呵地笑,笑女婿都什么时候了,还是改不了这德性,见了我还是怯场。我和女婿,女儿心目中最重要的这两个男人,外形迥然不同。我胖他瘦。当然,除了外形,我和女婿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因为,这两个男人,虽说都是女儿至亲的男人,但亲的性质相异,一个代表亲情,一个代表爱情。
  不过,我心里倒挺佩服这个“假想敌”。“假想敌”是台湾人余冠中对女儿男朋友的称呼。因为,他在做父母的疏于防范之际,不知不觉中就攻克了女儿的阵地。为此,我常跟女儿讲,你们两个如果去做地下工作,那绝对是一流的。因为,如果不是常有人来家里提亲,加上我和妻子逼得紧,这个“假想敌”还一直潜在深水中,不肯现身呢!
  女儿大学毕业后,家里提亲的人慢慢就多了起来。来提亲的人当中,不乏优秀者。跟女儿提及,她一副爱理不理的样,还翻白眼。有时候,我和妻都觉得这个男孩很合适,建议女儿不妨去见个面,但每次都吃闭门羹。我急了,就红着脸骂——去见个面又不会死!每逢此时,女儿就会一声不吭,静静地躲在一旁垂泪。妻心细,问她:“你是不是心中有人了?”开始,女儿也不说,后来逼急了,才红着脸点了点头。妻对女儿说:“改天带回家来看看,做父母的总要知道准女婿长得是什么样吧。”我粗声粗气地问女儿是怎么认识的,女儿说他是自己高中的同学。我扳起手指一算,天呐,三年高中,五年大学,都谈了整八年了,够长的了,抗战打小日本也不过八年。我认了。八年,不说生米煮成熟饭,从时间上讲,这份“马拉松”爱情早已根深蒂固,我再蛮不讲理,哪怕对他最不满意,也不可能去斩断这份情感了。我手一挥,说:“不用带回来了,独眼瘸腿随它去了。”
  从此,我家关上了女儿相亲的那扇门。
  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但乍见女婿弱不禁风的样,感觉他实在不是我理想的人选。随着接触时间长了,我渐渐喜欢上了他的朴实敦厚。
  吃过中饭,装好嫁妆,时间梭子一样过得飞快,一晃就到了送女儿出门的时辰了。当然,要顺利把新娘接上车,男方还是颇费周折的。这时,女儿的闺房里满当当地挤着人,伴娘、婶婶、伯母、姑姑。她们把闺房的门窗看个严实,严防男方趁机“抢亲”。无奈之下,女婿只好使手段贿赂,不停地从门缝往里塞红包,不停地讲着好话。有女儿的小姐妹作弄新郎倌,让他做20个俯卧撑,方可进门。我在楼下,听楼上起哄声,倒也替女婿着急,20个俯卧撑,真是有些为难他了。没想到精瘦瘦的一个人,居然一口气做了,而且面不改色。
  按风俗,女儿出嫁,脚不能落地,要由嫡亲的哥哥或者弟弟抱着上轿。我只生女儿一个,此重任只好落在我这个父亲身上了。前些天,家里人都劝我多抱下女儿,演练几番,我自恃平时爱运动,抱女儿只是小菜一碟,嘴里还挺“横”:“抱女儿还用练?她都是我抱大的。”没想到,一到“实战”,就碰到了很大的麻烦。穿着洁白婚纱的女儿还真让我一时无从下手了。
  婶婶在旁边教女儿搂住我的脖子,挂牢。我先深呼吸一口气,再蹲下身子,一手扶着女儿的腰,一手托起女儿的双腿,然后,心里默念一、二、三,大喝一声“起”,腰一挺,忽地一下站直了身子,“噔噔”往楼下走。妻拎着女儿的鞋,亦步亦趋跟在我的后面。几十米路,累得我气喘吁吁。
  妻弯腰为女儿穿鞋子。那是一双干净的红皮鞋。妻边穿边嘱咐女儿:到别人家里,要听话些……一双鞋足足穿了几分钟。
  又是一阵鞭炮声炸响,女儿的车子徐徐移动了,她渐渐地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女儿走了。女儿还是女儿,只是从今天起,她身上多了一种身份,她在做女儿的同时,也成了别人的妻子,而且不久,她还会成为别人的母亲。女儿走了——我拥有25年的珍宝,风风光光离我而去了。
  目送着女儿远去,我心里突然有一种释然,如释重负——我终于完成了父亲的责任!25年来,我精心呵护、培养,如今,终于完好无损地把女儿交给了女婿。我想,也许,上帝借我的手创造女儿这件珍宝,她本来就不属于我,而是用来赐予爱她一生的男人的。25年来,我只不过是尽心尽责的守护者。今天,物归原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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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管理组   花落无声:
读到最后,才理解了题目:也许,上帝借我的手创造了女儿这件珍宝,她本来就不属于我,而是用来赐予爱她一生的男人的。这是一份多么高尚、豁达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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