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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的羽毛

作者:南岸    授权级别:B    编辑推荐    2013-12-18   阅读:

    那天我从茶馆出来的时候,手里已攥了两块钱,我不在乎当我脚跟刚跨出门坎,后面的人会如何爆发出震耳轰堂的讥笑声,因为我一直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更何况,这群人也并非比我活得自在与高明。

  茶馆是个老茶馆,从它挂着的招牌就可以看出来,黑色的油漆作底面,金色的字体,不过刷上去的油漆早已风化脱壳,露出一卷卷翻裹起来的,但又很不规则的灰黑色油漆皮。时间也没有遗漏掉“清心茶馆”那四个凿上去曾经辉煌过的烫金字,只有在凹槽处,还依稀辩别得出一丝丝残余的金粉痕迹。不过,这残留下来的仅那么一丁点儿的金粉,似乎就足已让路人看到老茶馆当年有过的繁荣景象。据说,这清心茶馆在清末年间,是文人雅士品茗吟作赋首选的场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散发出浓厚文化底蕴的茶馆没有了昔日的墨香气息,取而代之的是从檐下蜂窝煤炉子里冒出的煤烟味,还有杀猪匠、泥水匠、鞋匠、刀儿匠……等不入流的苦力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汗臭味。自改革开放后,受经济浪潮的冲击,大多店面都已经鸟枪换炮,当初的老字号茶馆已陆续晋升为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茶楼或茶苑,以大桥为界,尤为明显。桥东高楼林立,歌舞升平,夜夜不夜天。桥西与之相比,形成了一定的落差。清心茶馆就处于桥西,馆内是很深的弄堂,里面摆放着十几张笨重、破旧的方形木桌,每张木桌的周围搁置着四把泛黑且坐上去还会不时发出“咿吖”怪叫的竹片椅子,阴暗潮湿的光线,不断剥落的墙灰,还有那块在风里摇晃不定被撞得“砰咚、砰咚”空响的老招牌。尽管它处于这座城市的边缘地带,但仍让人有种隔世的感觉,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说不出,却又在心里不断涌动着的因时代变迁而产生的某种沧桑感。

  我记不清自己是在哪年漂流到的这座城市来的,其实,记不记得也无关紧要,就像我管那群粗鲁满口脏话的人叫“爷”一样!所谓时间、称呼只不过是给某个时段、某个物体的一个标号,这对于那些怀旧的或是编写史书的人来说显然是很重要,因为有了它,整个事件似乎更具有说服力。而时间对于我来说,除了让我感到更加饥饿外,已经没有更贴切的感受了。就像我的名字——“金娃子”一样,也不能说明我就是个有含金量的人。

  可能别人初听到我名字的时候会产生美好的想像,像小人书里所描写的金娃子那样,某穷老汉辛苦劳作了一辈子,却依然穷得叮当响。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在一个长满蒿草的地方挖士,突然锄头碰到一硬物,眼前顿时金光闪现,结果老汉擦眼细看,不得了,原来是个金娃娃,故事的结尾一般也像安徒生童话的结尾模式一样,因为得到如此宝物,穷老汉一家子从此过上了安逸富足的生活。其实,从我记事开始,我就没发现家里因为有了我这个金娃子而让整个家齐乐融融。我爸常酗酒后打我妈,当然也打我,他常指着我的脑门数落我,什么黄鼠狼的后代,一代不如一代,诸如此类的话算是轻的,我也懒得和他计较。虽然常从一些人嘴里听到什么舆论自由,但完全没有依据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说出口,为什么?就在我九岁那年,当然也是他又酗酒后开始动手拿酒瓶打我妈的时候,我操起门后的木棒打瘸了他的腿,后来在他能走动时,又出去酗酒,结果因为腿脚的不方便掉进湖里淹死了。乌乎!说起这些陈芝麻烂豆的事情,无非也是想说人的称号(名字)可能与这个人的实质有很大差异,就像我,和我那被泅死的爸,虽然我一直这么叫他,但他从未尽过父亲之责。

  “金娃子,今天打算买饼不?”卖煎饼的胖头盯着我问。

  不知不觉我已经来到了卖煎饼的摊位前,听到胖头这么一问,我不由得把手心里的钱拽得更紧了一些。我可不想这么快就把它们花耗了出去,但肚子又不争气地咕咕叫了两声,那勾人的气味好像使我的喉头猛然长出一只强有力的手来,它不由分说一拳就砸掉了我的门牙,然后直接把手伸进那个圆铁锅里。我吞了一口唾沫,又束了一下裤腰带,眼光还是一层一层叠在那一块块刚烙起来的橙黄色的煎饼上。那口圆铁锅里吐着泡泡的煎饼无比诱人,瞬间,我的整个口腔像是一个被极度吸满水的海棉,因受到外在的不可抵抗的压力后,正迅速地从里面溢出唾液,直到我一次次把那些分泌出来的液体吞得咕辘咕辘直响。

  “嗨!来一个吧,我要个儿大一点的,麻烦多放些黄糖在里面!”

  胖头麻利地拿起一块饼,从侧面划了一道口子,然后往里面灌着黄糖。

  金娃子,今天在茶馆又管谁叫爷了?

  胖头乐呵着问

  “前街修鞋的张三,还有杀猪的钱七!”我盯着煎饼不加思索地说到。

  “哦,那今天可以吃两个饼了?”

  “不,暂时先买一个!”

  “嗯”

  胖头接过钱,把弄好的煎饼也随手递了过来。

  我一把接过散发出甜香味的煎饼,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眨眼功夫,整个饼都被我塞到了嘴里。我正想埋怨胖头这个奸商,烙的煎饼越来越小时,突然发现从自己的手掌一直到手肘的地方还粘有一道粘稠的黄糖,我举起黑得像是从柏油里打捞起来的手臂,伸长舌头满心欢悦地开始舔噬。很快,被我舔吮过的地方就露出一道白净且泛着红晕的表皮。胖头盯着我的手臂扁着嘴打了两声响亮的“啧啧”。我想他无非有两层意思在里面:一是觉得我有别人所不能及的地方;二是发现我舔掉那层黑色的“盔甲”后,也并非非洲人民。我对着胖头做了个鬼脸,然后又买了一个煎饼,便向大桥处走去。

  大桥除了是连接桥东与桥西人们来往的纽带外,还是我和老赵落脚的地方。记得当初我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每当夜深人静,我就转悠到公园的长木椅上去睡觉。在那里睡觉让人感到痛快和惬意,有空旷的天幕,清淡的花香,还有从旁边鸽笼里传来的“咕咕”叫声,让人很容易入睡。后来因为老有戴红袖套的环卫工人在我还在酣睡的时候,就唬着脸拿着扫帚把我从梦中敲醒。为这,我很脑火。我尝试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去选择别的能躺着睡的椅子,也活该我倒霉,每次都被他们捉个正着。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大桥的桥墩里有个人影在晃动,在那里,我认识了现在的老赵,我们理所当然地就住在了一起。晚上老赵有时拉拉二胡,有时给我讲什么是文学。我叫老赵不要费口舌,不要对牛弹琴,可老赵这人死心眼,还扬言说要把我打造成与世界接轨的有识青年。我仰天长笑,藐视他这人很没眼光。不过,打心眼儿里我还是佩服过老赵,佩服他的狂妄与这种完全不合拍的决心。

  “老赵,你看这是什么?”

  我把煎饼在他面前扬了扬

  老赵瞄了我一眼,又把眼神拉回到半空中游弋的浮云上,过了几分钟,他满怀深情地吟到:那天,你翩翩的在空际云游/自在,轻盈/你本不想停留/在天的那方或地的那角/你的愉快是无拦阻的逍遥/你更不经意在卑微的地面/有一流涧水,虽则你的明艳/在过路时点染了他的空灵/使他惊醒,将你的倩影抱紧/他抱紧的是绵密的忧愁……

  我知道老赵又想起自己被关进牛栅的那些日子了,据老赵自己讲,那时有个叫云儿的女人一直倾慕着老赵,暗地里帮老赵端水送饭,结果被红卫兵发现,剥光了她的衣服,把她绑在木桩上游行,云儿在游街的当晚就割腕自杀了,老赵从此也变得神神叨叨。我猜想要是不出现那一档子破事,或许老赵还真就成为了一代文豪也说不定,最起码也与王小波、阿成等不分伯仲吧。

  老赵吟完徐志摩的,就斯文地嚼着手里的煎饼。

  “金娃子,你今天又去茶馆了?”老赵吃着饼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嗯,实在无聊,出去逛了逛!”

  “你又去看那个女人了?”
  审核编辑:朱成碧   推荐:朱成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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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往期编辑   朱成碧:
作者不厌其烦详实的描述把读者带到茶馆里桥洞下,金娃子老赵这些底层人物的命运牵动了读者的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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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

  • 南岸

    某天外出,见一乞丐模样的少年在一地摊上翻书,自己和了点稀泥,这篇小说就诞生了。
    多谢清风老弟捧场,连里面的错字也纠出来了,喜欢你的认真态度。小声告诉你一声,你五哥叫我大哥,呵呵

    20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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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剑清风

    写得真好啊!让我怀疑,是不是我五哥的手笔!:)估计此文是一气呵成之作,应该是受了什么刺激,突然激动下的作品。文中有两处都来不及修改便发上来了。这里也不像新浪,有递小纸条的功能,否则,俺就不在这美玉上添上瑕疵了。1:怂恿。2:正襟危坐。

    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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