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指不沾阳春水,说的就是醉生。当然,这是婚前。
醉生嫁的人叫皓月。与其说醉生嫁给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不如说她嫁给了一个令自己陶醉的名字。以名度人,这是很多文艺女青年都容易犯的错,更何况皓月是一个非常殷勤、温柔的可心人。
皓月有着和他的名字完全相反的相貌和身板。这么说吧,他的五官,外貌协会绝不认可,眼睛小,布满血丝。是那种让人联想到冷血、杀手一类的红。但是当他微笑而专注地望着你的时候,那抹酷酷柔情,水一样流泄出来,令他显得那么地与众不同。她与他,经同学介绍而认识。她不是没有追求者,相反,十分地多。但这个叫芬的同学兼远方亲戚非要给她介绍,把他夸得如此这般的好。芬说如果她没有先遇上他的福远,她一定选择他。从远方刚回来的芬说这话的时候,一副鸡犬升天的幸福小女人模样,不得不令人相信。
皓月千里迢迢从寒冷的北方赶回这个水润的南方来与醉生照面的时候,醉生正从化验室偷偷往外溜,擦肩而过的两人都不经意地打量了对方一眼,却谁也没有认出谁,既便他们通了长达365天的信。醉生从相片上看到的人,一身休闲牛仔装,青春、朝气、潇洒,那眼神是深邃的、多情的,有着丰厚的内涵。加上“皓月”这个名字本身所散发出来的无限浪漫与风情,醉生眼里的“他”,更是风清月朗般的存在。照说,以皓月十几年江湖滚打的人生阅历与凌厉眼光,他不可能认不出眼前的小女子便是照片中的女孩,他只是“不敢”。照片中的醉生,双手随意地插在裤袋里,整个人是慵懒的,梦幻的。她正面对着他,随意地倚在化验室的大楼墙体上,头微微歪着,露珠般的浅笑,眼睛望向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神情飘浮,神思幽远。套头毛衣衫,灰色休闲裤,有种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其实,以皓月有限的文学修养,他根本无法形容,也无法懂得。他只是单纯地觉得美,是他目前遇到的最好的女孩子。
但是,小伟不同。小伟,一个骄傲得无可救药的家伙,目前在部队服役。说是服役,也跟太子爷差不多,据着后勤部最肥的缺,三天两头打道回府。小伟喝完酒,大着舌头对皓月说,哥,在现在这个浮燥、喧嚣的尘世,居然还能看见那么干净、纯粹的女孩,简直是奇迹。你不觉得吗,她仿佛随时、随地都可以静下来,沉下去,醉浸到她自己的世界里,周遭的一切都与她无关。尽管小伟掩饰得够好,皓月还是闻到了隐隐的醋意。那个叫醉生的女孩,真的有这么好吗?自己也欢喜这样的女孩?皓月并不确定。他的不理解,正如人们不理解宝玉为何会喜欢整天哭哭啼啼喜怒无常让人烦不甚烦的林黛玉。但,小伟欣赏。小伟赞赏的一定是上得台面的,是让人倍儿有面儿的。他需得努力争取、获得,最终占有。
皓月,本名希财。因为太土,走出乡村后,他再也没用过。这个掌故,醉生永远不可能知道。
(二)
皓月与醉生擦肩而过。邓通不在,成功溜出大门的醉生真想引吭高歌。让那个傻瓜蛋自以为是地堵在化验室门口吧。一分钟前,父亲在市财政身居要职的邓通对醉生说,醉生我要跟你谈恋爱。醉生说,我不喜欢你。邓通说,那是因为我们刚认识,接触时间少,我相信我们能摩擦起火。醉生说你物理没学好:钻木起火,摩擦起电!你当我是金丝楠木呀还摩擦起火!邓通说,那我跟你回家,跟你爸妈说去,我给他们买“太阳神”,我给他们买“脑白金”。醉生没忍住,“噗”地一声,乐得扑倒在化验台上。邓通很为自己的口才得意……
醉生一边走一边笑,邓通的神智商神逻辑让人无法不笑。特别想到一会儿邓通会象那个哈姆雷特骑士一样,腰挂宝剑,自信满满地去挑战严苛出名的爱面子耍权威甚过性命的父亲的底线,更是眼波流转。这一幕恰好被迎面走来的皓月看在眼里。小女子偷愉摸摸,鬼头鬼脑的俏丽模样,让他一下子联想到了金庸笔下叼钻古怪的小东邪黄容。那烟视媚行,目中无人的模样,跟《流星。蝴蝶。剑》里风情万种的老板娘有得一比。他在心里惊呼:就是她了!很多年后,皓月想起这一幕,在心里对自己承认,当时与其说是下意识的脑补,不如说是他内心里对幻想的渴望。又或者,每个女子都是一个多边形,呈现出哪一个棱面,皆是男女双方,化学反应的结果。
话说邓通察觉醉生不见了,并不慌乱,不慌不忙把预定计划提上日程,马不停蹄向打听来的地名走去。因为他步阀大,又心无旁骛,很快走到了醉生前面。醉生远远看着那个背影,伸一下舌头,决定今天不回家,好戏任他三人唱去。结果二老争吵了一夜,邓通睡在隔壁,认真地记下一切,第二天如实汇报给了醉生。母亲说,一定是他自己的意思,我的女儿我了解。父亲坚持说,你养的好女儿,小小年纪勾三搭四!你对他那么好那么客气,你就是看上他了!你想吃人家给你买的“太阳神!”最后邓通总结说,我能打动你妈妈,也能打动你爸爸,来日方长。全厂的人被笑得死去活来。
醉生刚回到化验室,闺蜜兼小会计鸿儿就笑嘻嘻地伸手向她讨糖吃。醉生啐她,人家都烦死了,你还取笑人家。鸿儿指了指办公室,人都坐在办公室了,你还狡辩。醉生道,瞎说,邓通这死人明明去我家见我爸妈去了。鸿儿把一只手在嘴上搭了个凉棚,假装说悄悄话,声音却像高音喇叭:我才不管你“钝通”还是“利通”,我只晓得从“北京”来的!醉生一听“从北京来”几个字,脑子“嗡”地一声,脸涨得通红,在化验室转圈圈。皓月大约听到什么,转头向外面张望,这下醉生看清了,敢情,就是与自己对面而过的男子。难怪当时感觉很奇怪,总觉得似曾相识,总觉得这个人打量自己的眼光很奇怪,很用力。
醉生圈圈也不转了,衰弱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那是一种说不出的伤感和失望。怎么一点不像呢?她在心里哀叹。那个跟她通了那么多信的他,竟陌生至此!有时候,人与人间的爱恋,只需一眼,一眼,便知道合适不合适。鸿儿说我觉得挺帅挺酷的,像个黑帮老大!你觉得他不行,是因为你的心里还装着那个令你断肠的人。你别痴了,我前几天亲眼看见,他带着别的姑娘回了家……等醉生再通过纱窗看向办公室那个背影时,竟有些认同鸿儿的看法,如果不看五官,单看这背影,还是……蛮有气势的。他今天着一身皮夹克,衣领竖起来,衬托得本来结实高挑的身材愈加挺拨。头发是醉生欣赏的板寸,耳下的双并头一看就知道出自名师,十分有型。醉生本来坚定的心,有了一丝丝动摇。唉,嫁谁不是嫁呢?
(三)
自从见到了醉生的“另一面”,皓月的追求攻势突然猛烈起来。醉生不咸不淡,眼神里仿佛起了雾,藏着让人看不懂的哀伤。
很多时候,醉生莫明烦燥,全身的刺儿都竖起来,把自己和别人扎得鲜血淋淋。“黑帮老大”出奇的温柔,面对醉生的各种语言暴力,温顺得像只羊。偶尔咩咩地抬起泪光盈盈的小眼,仿佛在问,你这是为什么呀?让人心疼又心酸。有一次家里无人,皓月提了瓶“二锅头”,两人相对而座,默默对喝。喝完酒的皓月嚎淘大哭,问醉生,我使了全身力气来爱你,你为什么就看不见呢?双刃剑别玩了,行吗?
醉生被震当场。总以为他少跟筋,原来他心里比谁都亮堂!他居然,居然懂得自己,伤人也在自伤?女子大概都如自己这样子吧,伤人多,愧疚便多,愧多生怜,因怜生爱。醉生说,你知道这之前的365天,我有多爱你这个名字吗?你说你爱我?未见得吧?回想起来,我才是真傻。我每次跟你写信,都是厚厚几页,谈工作,谈生活,我是那么自卑,我多么希望你可以了解我,从而走进我内心,发现我的善我的美。可是你总是龙飞凤舞,短短的几行字,让人感觉隔着千山万水。几十封书信,你竟然没有透露关于你本人的一分半点。后来我才发现,那些句字,百分之九十都是抄的,没有一句来自你自己。连标点都一模一样!直到见到你本尊,我才明白,我们压根儿不是一类人,我们根本就不合适做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