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衣侯同题】红尘客栈

作者:飘飘飘    授权级别:C    编辑推荐    2019-12-09   阅读:

    
  君当执剑,啸明一方——题记。
  灵鱼儿十五岁,正是梦幻般的花季,分不清白云苍狗的现实和风虎云龙的梦境哪个更接近生活的本真。
  然而,灵鱼儿确信,如果不是眼前站在断桥边长发飞扬的小白——一个面蕴山水体赋风云的白衣少年曾经出手相救,她已经要么作为一条锦鲤死于渔翁的钓钩之上要么作为一只红狐死于猎人的陷阱之下。
  此刻,一袭红衣的她正风轻云淡地望向断桥,而小白正看向她,目光热烈得能融化千年寒冰。她的娇面感觉一阵灼热,仿佛鸟惊花树,不由地看向他,青瞳剪水。二人对视半晌,她赧然地低下头,一尾鱼,一只狐飞出了双瞳。
  ……
  灵鱼儿犹如一只孤雁一路向西踽踽而行。
  自子之东,首如飞蓬。灵鱼儿与白衣少年小白断桥一别也就十多天的光景,一路离愁,一路风尘,让一个光鲜的少女已经变得蓬头垢面,整个人显得邋遢不堪,只有身上的那把青锋剑会让人不明觉厉。如果能与小白一路同行,紫燕双飞,那肯定是另一番光景。然而,小白奉师命从西而来,必须一路东行去寻找一个女子;而灵鱼儿必须一路向西。她父亲临终遗言,说她是他十多年前从西域荒野里捡来的孩子,他死后她理当西行寻亲。
  洒泪掩埋了养父,灵鱼儿便踏上了西行之路,在断桥边与小白不期而遇,而后又依依而别,各奔东西了。
  一路上跋山涉水,走市镇,入山庄,穿过木棉,穿过紫堇,穿过时隐时现的欢乐和忧伤,风绕山而过,花离落成泥,此时,正是白雪檐上坐,灵鱼儿终于来到了戈壁荒漠。
  这一日,灵鱼儿背着剑走进了一家酒旗上飘扬着“红尘”二字的客栈,闪目观瞧,客栈很宽敞,摆着五六张八仙桌,左侧横着一个长条案台,案台另一边是厨房。这时,一手拎巾一手提壶的小二乜了她一眼,轻声嘀咕一声“哪来的小叫花子”,然后一扬布巾甩在肩上,斜过她去招呼在灵鱼儿脚后进来的黑衣佩剑客。
  多少美出自芳菲之外,多少恨来自睚眦之中。灵鱼儿咬了一下榴齿,杏目飞雪,翠眉凝寒,刚要发作,突然,“咯咯——”一声鸣叫传来,紧接着一道白光闪起,灵鱼儿截断怒意,急忙侧脸望去,只见一只咯咯叫的金黄大公鸡正飞悬在厨房半空,一个中年女子正挥着剔骨刀给那只大公鸡剃毛,大公鸡半空旋转,厨房内金毛飞舞,排成一溜从窗口飞出。转瞬之间,大公鸡已经变成了白条鸡落在案板之上,但仍然咯咯叫着。
  “好刀法!”灵鱼儿不由地惊呼一声。
  挥刀女子闻声转过身来,面目姣好,举止狂狷,当那双星目流光落到灵鱼儿身上时,神情一凝,愕然的眼神仿佛切换成了一半是鬼火,一半是佛光,愣神半晌,转过头去,又挥起刀来,只见一团血红从窗口飞出,再看案板,大公鸡已经变成了肉块。紧接着,下锅开水焯,转锅辣油炸,水火姜椒锅碗瓢盆一番轮转,声响如乐,香气似风,弥漫了整个客栈。
  看着中年女子做辣子鸡,灵鱼儿惊呆了,这哪是做菜,做菜怎会有在键盘上敲打音乐的乐师之态,怎会有餤肉噬骨的母豹之风!
  灵鱼儿正与那个中年女子和光同尘,一大盘油黄似金的鸡块早已四平八稳地坐落在案板上。
  “未曾相逢笑一笑,初会便已许平生。”那个在一张桌子旁落坐的黑衣男子轻吟了一句,然后喊道,“小二,把那盘姜辣金鸡给我端上来。”
  “小二,过来。”几乎同时,中年女子呼唤一声,并扬起手指了指仍在兀自发愣的灵鱼儿说道,“把这盘姜辣金鸡给那位小客官端过去。”
  灵鱼儿闻言,有些懵逼,自从进来后一言未发,别说点菜,就是大气都没有喘一下,再说了,那盘姜辣金鸡肯定价格不菲,一路走来,半讨半挨才来到此地,以为我是金主呢?
  尽管有些踌躇,小二还是端来那盘姜辣金鸡放在灵鱼儿前面的桌子上,然后做了一个“请公主用膳”的假谦卑的滑稽收势。
  管他呢,却之不恭!灵鱼儿大摇大摆地向摆着姜辣金鸡的桌前走去。
  黑衣男子骤然浮起一脸黑线,但还是尽量扯出儒雅风度,但声音难免有些鸡粪味,“我先点的,却给了这个小叫花子,是何等道理……也好,小二,照这样给我来一盘。”
  小二上前拱了拱手:“客官,不好意思,小店有规律,这道菜每天只做一次,要吃这道姜辣金鸡只好烦请明天再来。”
  已经落座在灵鱼儿露出一丝坏笑,等着一场好戏。
  “规矩是给人立的,也是给人破的。”黑衣男子斗鸡似的站了起来,神情和声音都是发飙的节奏,“你们也不买四两棉花纺一纺我是谁,今天……”
  “高衙内,你的大名还用访吗?”就在这时,黄莺出谷般的声音响起,中年女子一边说着一边莲步轻摇地走了过来,“早已如雷贯耳了。虽然你最近才光顾本殿,但也是吃过我做的姜辣金鸡的。你是本地人,想吃明天就可以来吃,何必计较一时呢。”她说着旁逸斜出地指了指正在饕餮吞吐的灵鱼儿,“那位小客官风尘仆仆的远道而来,吃完了还要马上赶路,你我尽尽地主之谊难道不应该吗?”
  “应该,应该!”高衙内转愠怒为欢悦于俄顷之间,扯出一脸媚笑,声音恢复了平和优雅的声线,“也好,也好,就给我上一盘驼掌吧。”
  中年女子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然后转身看了一眼灵鱼儿,便动如飞燕般离去。高衙内的目光被她那风华独蕴的身姿拉得很长,直至消失在厨房旁侧的一道门中,他才恋恋不舍的拽回目光,悻悻落座。
  估计,黑衣男子高衙内刚才的那句,就是为这个中年女子吟咏的。
  吃完马上赶路!为什么?此地似乎很好客耶,而且那个中年女子很有亲和感,干嘛要马上离去呢!灵鱼儿一边吞吐一边想,等本小姐吃完了没钱付账,看你还让我离去不离去。
  灵鱼儿风卷残云般吃下了那盘姜辣金鸡,感觉五脏庙已经祭祀完毕,于是便慢腾腾地唆着一个鸡爪子。小二看她意犹未尽,又给她上来一盘包子、几碟小菜和一壶米酒,灵鱼儿矜持礼谢,俨然一副公主派头,开始细嚼慢饮,真以为自己是落难公主开始逆袭了。
  黄昏像狐狸似的遁入这个国度,透窗望去,原上草泛着金光,仿佛在集体自焚。店里的客人已经走光了,灵鱼儿仍然在戏弄着她手中那只鸡爪子。这时,中年女子走了出来,一瞬不瞬地看着她,双目有些泛红,声音也不那么浏亮了,“你怎么还不走?”
  “我无处可去!”不知为什么,一种悸动加之酸楚的情绪捕获了灵鱼儿,她的声音有些发涩,“我无处可去呀!”
  女子转过头去,不看她,从牙缝里挤出很苍凉的几个字,“好…好吧,你就在这里住几天吧!”
  说完,女子转身离去,灵鱼儿屁颠屁颠地跟在她后面转入厨房旁侧的那道门。
  女子叫红苕,小二叫她红老板。灵鱼儿不知如何称呼她,虽然俩人相处起来毫无违和感,相反,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可称谓是身份的符号,但有些身份是需要凭证的。好在没过几天,红苕开始教灵鱼儿练剑和做姜辣金鸡,灵鱼儿便开始叫红苕师傅了。
  女人问她:我们见过?
  灵鱼儿道:梦里见过!
  ——你是我在早年走丢的红狐儿!
  ——你是我从小失散的妈妈。
  可是这话只是在腹内百转千肠,终于谁也没说出口。
  不过红苕却断断续续地给灵鱼儿讲述了她自己的经历:她十四岁那年被终南山的紫衣侯掠进侯爷府,当然,被掠进来的不仅仅是她一个人,而是一百个花季少女。作为一个侯爷,无论是生活还是败坏生活,一个少女是远远不够的。紫衣侯痴迷一种邪门功夫,因此需要练一把更邪门的落红淬锋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神剑一成,劈星斩月,天下无敌,仗剑纵横,杀伐四方,即可帝御山河。此剑必须用一百零一个少女的初潮血淬炼而成,所以名曰落红淬锋。天下非常之物,必经非常途径得到,落红淬锋神剑用少女本源精气初潮红来锻造,正合此理。如果单纯采集少女初潮血淬剑倒也不算恶毒,可被选中的少女经血初潮前,必须服用铁精硝水,以便经血更具煞气,以养剑芒。所以,这一百个少女初潮后,不是因为中毒而死就是不堪紫衣侯的凌辱而自杀。红苕是少数幸存下来的少女中的一个,她不仅姿容出众,还另赋异禀,对铁精硝水的毒性有抵抗力,完成淬炼落红淬锋神剑这一任务后,不仅身体健康如故,竟然还怀上了紫衣侯的孩子。因红苕厨艺高超,于是便去了膳房帮厨,以待临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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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编辑:下寨龙池   推荐:下寨龙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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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短篇小说主编   下寨龙池:
在这么短的篇幅中要讲一个宏大故事非常不容易。小说抓住主要人物和主要矛盾详细的刻画,在最后的高潮中,众人皆死,唯女主回到了红尘客店,虽然留悬念是好事,但这个太突然,前面和白衣少年的感情铺垫也显得稍微短了些,因而后面少年跳崖多少有些没有说服力,总体看还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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