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是默认的事,后来才明白是他的一相情愿。
从前他和两个弟弟关系也是极好,逢年过节有来有往,他自以为是一个好大哥,给二弟的孩子找过重点小学,给三弟的小舅子找过工作,他的父母也总是说他有长兄的样子。
他的住房是父亲单位的房子,公转私的时候,补交了房款,三万,不是什么大数,可是在二十年前,也是一笔可观的数字。这事两个兄弟都知道。他以为,这等于是他买了这房子。本来吗,父母一直和他住,是他一直在照看。
妻子说过一句,是不是让父亲写个手续,他犹豫,感觉老人会不高兴。
这事就不了了之。
后来,他才明白,他错了。
父亲过世了,他以为这房子是他的。
二弟说,应该三人平分,三弟点头,房价飞涨,这房子,如果卖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他大怒,说了当年房款的事,两个兄弟说,可以扣出那三万,他说那时候的三万,和现在是一个意思吗。
最后,二弟把他告上了法院,判决当然是他输了。
他默认的事,没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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