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常听大人说把自己吃的饭给狗吃,狗就会把记性拿走。
(一)
上一年级后我就开始负责每天早上开教室的门,这也是我从来不迟到的原因。可是,我老是忘记钥匙。后来从妈妈的毛线团里抽出了一段拴着钥匙挂在脖子上维持了一段时间。夏天一来,钥匙又爱忘在河边的沙石上。有一天我真的把它忘到找不回来了。奶奶就笑着说我是狗记性。不知过了多久,一次清理牙刷盒的时候,发现了它。才记起来有一次去抓鱼,我怕又把它弄丢了把它藏在这里。
(二)
家里一直养狗。一是防盗,二是以前家里养狗是用来杀吃的,专杀笨狗。开始我还傻傻的吃,后来我的狗一个一个被锄头打死(民间杀狗的一种方式),我再也不吃狗肉。无奈爸妈在外打工,寄住奶奶家,根本没权利要求放狗一条生路,就算站起来反对或是哭得稀里哗啦,大人也不会同情。那时候的大人像恶魔,他们嘲笑我为一只狗的死哭。我最后找了个地做它们的灵魂的坟墓,时不时去看望它们,为它们祈祷,祈祷它们下辈子能投胎做人。
(三)
即使已经是个24岁的大姑娘了,回到家我还是要狠狠的和大笨狗来个拥抱,爷爷无奈的笑了调侃说“好了,你姐回来了,要给你洗澡了”。每次回家奶奶都提前给我留好吃的,我这一吃,笨狗就把头放在我腿上,眼睛转啊转,奶奶就说,给它点吃吧,可怜它口水吧啦的看。我准备给它,小堂弟跑过来说,一会儿狗要把你记性拿去。奶奶说,她的记性早被狗拿完了。
(四)
这个月在一个公司做兼职,上司给了我一把柜子钥匙,昨天我把它弄丢了。今天跑了好多地方都没法配到钥匙。外面的车不停的鸣叫着,脑海里不停的缠绕着:
“一个会突然记不起自己叫什么的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忘记三年前爱上的那个名字。”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只要一生气就冷战,每次都是我来承认错误,这冷屁股我是贴够了。”她说。
“你知道小王子为什么要离开它的玫瑰花吗?”我问。
我知道她不知道。也许,小王子也是一朵玫瑰花。没有不带刺的玫瑰,近则互相伤害,何苦做朋友做到需要演技,不如保持距离,不进不退。
“你为什么不在家好好呆着,去做什么兼职?”
大热天公交车上开着空调很凉快,一点钟的时刻人也很少,闭上眼,想忘掉要下车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