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夜的,我被手机铃声吵醒。
一抬手,闺蜜小桐的名字忽闪着显现。念在素日的交情+三天前刚蹭了她的一顿西餐,我忍了体内正翻涌的洪荒之力,重振耐心和爱心接了线。
“妞,我完了,我失恋了。”小桐在电话那头嘤嘤嘤。
“亲,没关系。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在电话这头哄哄哄。
“振作点,去睡觉,想想你平时买的雅诗兰黛那么贵……”我掐掐指头算了算,小桐经常闹失恋。我说:“不珍惜你的男人都是王八蛋。他都离开你了,你还为他伤心个锤子啊!”
“可是……可是……可是这一次我爱上的人……”小桐哭得声音哑哑的,看来是动了深感情。她醒了醒鼻子,又说:“他是个才子。”
我一口老血险些喷到天花板。
小桐是我的大学同学,自认识她来,我就对她的审美喜好与择偶品味了如指掌。她是骨灰级的女文青:少女时代痴迷三毛,成年之后迷信安妮宝贝,梳着齐刘海的BOBO头,穿着换汤不换药的白衬衫+棉麻长裙+帆布鞋,本是颇有几分姿色,好比一棵水灵灵的小青葱。更兼在校期间修了双学位,考了研究生,顺利留校任教不用找工作。她是该走上康庄大道的主儿,偏偏流光溢彩的肉体搭配上了一盆子浆糊的脑袋,她看上的都是我们闺蜜团眼里不靠谱的主儿,却在她的嘴里称得上再世李白,翻版李敖,年轻版的李承鹏。
我们只好旁观她去作——她跟着那种自命随心所欲不逾矩的才子赴西藏、奔天池,QQ空间里日日更新高像素的情侣照。她在丰饶的热带雨林里与才子山盟海誓,她在朗烈的万里晴空下与才子做诗填词。她每每冲我得瑟她在气势轩昂不染俗地作最真实的自己,追求最完美的爱情——灵与肉的结合。“灵与肉你懂吗?”她有次打来长途对我说:“我躺在丽江的客栈床上,窗外是皑皑巍巍的玉龙雪山,胸口是喘息着的他,有一轮朝阳慢慢抬头,我仿佛受了洗礼……你理解我说的感受吗?”我沉吟了一会儿,慢吞吞地说:“我感觉你很适合给川端康成当接班人……”
那年月,小桐是看不起我们踏踏实实地上班,老老实实地相亲,该干嘛就干嘛的土妞的。她说谈恋爱一定要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一定要斗智斗心眼,包括要斗文史哲斗世界观。我反问她累不累,她却说子非鱼焉能知晓鱼之乐。
后来,小桐失恋了。那个才子出了两本书挣了点名气,找了个美籍女华人去USA逍遥了。小桐捧着他的“大作”,哭得妆都花了:“这本书里的女三号,他说是以我为原型写的”。闺蜜团面面相觑,爱得死去活来的原来还没当上书里的女主角……
再后来,小桐又恋爱了。她在豆瓣上认识了一个类如作业本风格的才子,写得文章那叫一个辛辣酣畅,妙趣横生,包袱抖得足够“劲”,笑点上达你的胳肢窝下到你的涌泉穴,总之让你觉得他足够有趣、足够有见识、足够有思想。小桐又一个猛子扎了进去,从网聊到网恋,从网恋到网下见,从网下见到异地恋,小桐爱得疯狂爱得忘我。哪怕我提醒她地域的问题,她就是不管就是不顾就是由着性子每周末打着飞的去陌生的城市见才子,再打着飞的心满意足地飞回来。
过了一年,小桐又失恋了。她黯然落泪,说人家父母反对异地恋,而且安排他相亲了一个当地的小学女教师。他是独生子,不能违背父母心意,万般纠结之下选择了为结婚而结婚。
我正喝着的拿铁呛到嗓子眼,咳嗽了半天。我说小桐你也可以接受相亲啊,以你的条件,你身边亲戚给你介绍的男孩只会是高富帅中的高富帅,你又何必非要选择飘在云端的爱情?
小桐说相亲遇到的男人都是理工男,虽有房产和好工作,却不懂她、不了解她、不能够像棒球手一样轻轻松松接到她发过去的球。而她喜欢先通过一个人的文字或者作品去了解对方,在兴趣契合和精神共鸣的基础下谈情说爱。那些才子让她觉得亲切,她和才子之间的沟通,颇有“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的欢喜;她和才子之间的接触,颇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满足。
不能否认,小桐也是一个锦心绣口的姑娘。她特别擅长写散文,她的文字洋溢着绚丽的幻想,语言晶莹剔透,弥漫着荡气回肠抵死缠绵的爱情梦想,在文学网站上被屡屡提精。小桐总是认为,真爱是与钱财无关的。所以她不在乎男方的物质条件,不在乎男方给她送不送礼物,请不请吃饭看电影。小桐只要一种鲜活,细腻,浪漫,纯粹的感情。宛如村上春树的形容:“如果我爱你,而你也正巧爱我。你头发乱了时候,我会笑笑的为你拨一拨,然后,手还留恋的在你的头上多带几秒。但是,如果我爱你,而你不巧的不爱我。你头发乱了,我只会轻轻的告诉你,你头发乱了哦。这大概是最纯净的爱情观,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如若错过,便护他安好。”
除此外,有关婚姻,有关柴米油盐,有关生儿育女的现实问题,小桐不考虑。起码在她30岁以前,我从未见她考虑过。
小桐有她享受时光的资本。她家境优越,父母安康,她还通过低价买了单位的一套房。她从未因生计发愁过,她也从未真正接触过社会。当我们闺蜜团都在抱怨职场各种狗血经历,不公待遇的时候,小桐瞪大了眼睛表现出无法想象的呆萌。当我们告诉她,女人和陌生的男人交往之初,句句说真话,一定是脑子进水了。她嗤之以鼻地奚落我们是“心机婊”;当我们告诉她,找老公别的不图,一定要老实厚道、忠义仁慈、舍得把你当公主,她不置可否地说左右不过是一辈子,还是找个心有灵犀、俩人特别有话题,共建诗意世界的好;当我们告诉她,男人想要的"家",说穿了,就是有一个女人,会做爱会烧菜还会生孩子,还得对他父母好,否则,满大街的女人,为什么要娶你回家?她翻翻白眼展示着她做过手膜和水晶指甲的纤纤玉指,再次重申真爱是灵与肉的结合,宛如张爱玲遇到胡兰成,宛如林忆莲遇到李宗盛。
可是,她总是选择性遗忘张爱玲遇到胡兰成的后果是她数次发现胡出轨,甚至在他们相爱之前,胡兰成就已经有了妻室,还有二奶,年纪大得足能做她父亲,在政治上又为人不耻地亲日,但张爱玲死活要赌这口气,最终“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理想还是敌不过苍凉的现实,她只有黯淡离婚;而林忆莲与李宗盛当年冲破各种阻力实现了才子与佳人、爱情与事业的结合,最终还不是敌不过七年之痒,隔空对唱《当爱已成往事》。
张爱玲与林忆莲都是聪颖剔透、真水无香的才女,她们的灵魂层面都相当高贵,她们都选择了爱才子而不爱财子。但是她们又HOLD不住所谓的才子。
因为,才子较世俗男性来说,他们仗着有才,所以更自我、更自私,更精明、更骄傲。或者说,他们更不容易接地气。若找他们谈恋爱可以,若想让恋爱走向婚姻,就不得不考虑一些实际的问题:比如结婚以后谁做饭;谁能坚持做个一辈子的饭;比如结婚以后怎么还房贷和车贷,具体几年还清具体如何规划?比如结婚以后谁来涮洗打扫谁来主外谁主内?谁来照顾双方父母谁来主抓养儿育女的大头问题……恋爱可以随着感觉想怎么整就怎么整,婚姻是具有契约性质的系统工程,想要宜室宜家,起码有一方具有居家过日子、宽容忍耐和舍己奉献的心智。
就连结过三次婚的哲学大师周国平都说了:“爱的错觉,让你忽略了一样,最现实的一样,那便是与他真实相守一辈子,那些平平淡淡岁月里,柴米油盐的琐碎;那些风霜雪雨来临时,生命要承受的刀光剑影。”
当年抛弃萧红的萧军,回忆到前妻半点不后悔,他直截了当地说萧红身上看不到妻性。而他后来所娶的老婆王德芬,对文学一窍不通,他却与她一生相濡以沫,共同抚育了八个孩子。
当年陪伴金庸创办《明报》,鞍前马后风雨同舟的朱玫,不但是金庸的得力助手,还是他小说的第一读者。同时不忘追求自己的事业,先后创办了《华人夜报》和《明报晚报》,却在金庸飞黄腾达之后被抛弃。真正吃定金庸人和心的,恰恰是别人眼里傻白甜的女侍应生林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