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散文 > 情感散文 > 十四楼

十四楼

作者:履泽    授权级别:A    编辑推荐    2014-03-12   阅读:

  
  十四楼的天空是妖艳的蓝。在这个连叛逆也成为可称斤两的商品的时代,当你因为不媚俗却成为世俗的偶像,当站在十四层楼顶准备自杀的男孩闻到对面街上KFC的飘香,于是他慢慢走下楼,对自己说:“我要坚强地活下去。”——题记

  三三两两的行人,构不成热闹。在这个小城的西边,有着冷清的街道。也有古色古香,是用森林里的大树建造的房屋,是用卑劣的火苗烤成的焦炭颜色,还有人硬要说这是传统,这是小城的特色。而古时候的风韵却在现代的涂抹中早已面目全非。在夜里的时候,你走在这条街上,会听到树木的骨子里发出的疼痛的声响,可以感觉得到,木板的绷裂,以及有点糊了的味道。是烤焦的气味。有人会打更,也会有几声狗叫。叫声在黑色的冷清中肆无忌惮地蔓延着,然后可以透过肌肤,然后可以在骨髓里沉淀。幸好,这里住的往往是一些年过六旬的人。一群城市中没落的人,在这个没落的地方,相互慰藉,彼此抚摸,因为岁月的流逝而逐渐苍老的躯体。
  有这样的一种人,小时候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比如说罗杰吧,就看他那张泛黄的相片,有点古铜色的肌肤,闪亮的双眸,背景是奶奶的坍塌了的故居,是废墟。很有泼墨山水的味道。
  6岁的时候开始骑三个轮子的脚踏车,很小的、鲜红色的,可以轻易地在窄窄的弄堂里的石板上来去。是小时候的乐趣。
  上学后追一个扎着麻花辫子的小女孩。他似乎知道这是一种被大人们称之为早恋的事情。也确实蛮早,隐约记得那个女孩是三年级的。她喜爱穿粉红色的马夹,穿一双大头的黑亮的皮鞋。为了自己也可以配得上这样的装束,他央求奶奶买了一件黑色的大衣,然后穿上爸爸从外地给他寄来的一双XX牌的名贵的旅游鞋。他当时不会知道这种牌子叫“ADIDAS”,当然,小女孩也不会知道。唯一的一次牵手是在紫阳街上,就是那条古街,是黄昏了,放学了,回家了,有一只棕色的小狗在一个家门前“汪汪”地叫,然后小女孩也“哇”地叫了起来,两种生灵一起叫,然后他拉着她一起跑。她一直不要他拉,他却拼命地拉她,直到气喘吁吁,跑不动了,才停了下来,看她,希望她有感激有幸福的表情。谁知她竟哭了,感动得哭了,是感动地觉得自己的鞋子掉了,他还能带着她跑那么远,然后脚底下生疼生疼,一双白袜子竟成了灰色!他知道自己不好,竟一个人匆匆地跑回家了。
  不过,在紫阳街上,这种事情是不会有什么浪漫情调的。那时,他也不知道什么叫作浪漫,他不知道从学校走到紫阳街之前的那一段路的两旁种着法国梧桐,浪漫的人称梧桐为爱情。
  而紫阳街一直是死寂的,就像一个人岁数大了的那种死寂。无论是表面的,还是内心的。所以,年轻的孩子,在这里留下的足迹,远没有老的人在这里留下的沉重。不沉重的,也就一下子地被人流所淹没了。
  于是,他的6年,全部都浪费在从家里到学校这一条路上了,其他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印象。偶尔听到街上飘起的某个明星的歌,以为是谁在乱喊乱叫,还不如听夜里的小猫小狗叫。因为习惯了。
  在小城的中心,是没有什么象征性的建筑物的,除了十四楼。罗杰直到进入了初中,才知道自己住在城市的西边,仅管他去过了城市中心。在城西有一条河,就在小学旁边,但却被别人称之为灵江。小时候老师说过河比江要小些,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这条河下游称之为江,而上游称之为溪。难道是因为下游比河来得大,上游比河来得小?
  热闹的地方有车站。小城的中心。每次送爸爸外出的时候,他才会和奶奶一起来这儿。只记得有一幢很高的楼在旁边。十四楼。爸爸每一次都说要带他去,但每一次都没有去成。每一次的欺骗,他耐不住好奇,倒是去过一次。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楼梯要铺上红色的地毯,只好脱了鞋走。后来,一位阿姨看见了,问了他几句,就把他送出来了。
  街上依然热闹,什么也没发生似的。这么一折腾,忘了怎么回家了,绕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家。之后,总算记住了从家里到车站的路是怎么走的,走这一条路,不用奶奶陪了。
  初二的时候,听说了有个叫什么“鸡”的地方。后来有人告诉他,叫KFC。后来他知道,就在车站这个地方。车站没了,建成了一个类似坟墓的建筑。因为他看到那建筑墙上的颜色和爷爷去世时棺材上的颜色几乎相同,然后每次到了这里,都会有些害怕,有些疼痛的感觉。不过这地方也蛮大,也很热闹,惊异的是为什么每天都会有这么多人来上坟。
  他也常来。
  自从有一次同桌嘲笑他连麦当劳和麦当娜都分不清之后,他便开始了厌恶紫阳街,这条破旧的街道。雨天的时候,街上会有一种让人觉得窒息的霉味弥漫着。而墓地的上空,却洋溢着一种都市的快感。这种节奏会使人舒畅,会使人发疯似的爱上,仅仅这一点,从城市的角度来说,紫阳街已经被遗弃了。
  他陶醉于这种快感。喜爱被法国梧桐的身影包围。开始注意闪烁的灯光,也知道先前在街上乱叫的是被叫作“小虎队”的组合,现在自已学着唱了,可惜“小虎队”解散了。
  在某个夜自修的时候,一位女同学送了一封信给他,羞羞的样子,最后一步还是托别人送的,还是夹在一本名叫《花季雨季》的书里的。同桌笑着告诉他,这叫情书。也许他本来是想看的,但冷看了一眼同桌那张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嘴脸以后,他把信撕掉,然后满天的扬扬洒洒。
  不久后,照顾他长大的奶奶去世了。
  不知是不幸还是幸运,他离开了紫阳街。临走的时候,什么东西都没有整理,很想放一把火烧掉自己生活过的房子。但终究没有。因为他知道街道上那几个穿制服的家伙不是好惹的。住到了十四楼旁,整天面对着坟墓,感情变得麻木。发觉夜色很弦,比紫阳街的更阴冷,每一晚都这样。晴天,阴天和雨天没有很大区别,都是黑压压的一片。试想坟墓的上空是不会有星星的,也不会有蝴蝶。蝴蝶有翅膀,若有也早就飞走了。只剩下的是五彩的灯,一片刺目。像蝴蝶的翅膀。
  在房间里透过窗看十四楼是死寂的,虽然有迷幻的霓红,却和看紫阳街差不了多少。一个是水泥的,一个是树木的;一个是亮点,一个是暗点。亮一点的是本身没有光,靠的是别处的光。
  很不容易地进了高级中学,据说是靠爸爸的关系进去的。
  生活依然单调而沉重。秋天的时节,让喜爱的梧桐开始落叶,巴掌大的叶子一片一片凋零,会让人想到颓废。而小城的秋天,本来就会有一股凄意的。小时候会说大雁南飞。进高中了,成了自己心中、笔下的秋天的童话。
  单人的房间里的简单陈设,会有空虚的感觉,爱情路上的追寻,对于他来说,如同紫阳街一样,是另一个临别的时代。有空的时候会再去奶奶家,人去楼空。回忆儿时盼着去看十四楼的傻样,一阵好笑。而现在,觉着十四楼也不怎么样的。
  除了是在印象中比较高的之外。延续着一点期盼吧!
  顶层的夜色,没有黑压压的氛围,有点诡异的蓝。可以瞧见大朵大朵的白云在游动着,和白天相比只是淡了些,暗了些而已。底色的深邃让人捉摸不透下刻会是怎样的美艳的色彩。飘忽的感觉,摇摇欲坠。是不是站的高一些,触摸的也就高了一些,而脚下,却不实在了一些。
  看四周没有栏杆,可以很舒适地做自由落体运动。可以一次沉沦到彻底。大街上的繁华,对于被改造得遍体鳞伤的小城来说是伤口处绽开的血色的花。仅管很美,但很伤感。人流会在时间的消逝中,趋向于沉默。午夜的街上,连灯光也会如鬼魅。
  他时常,经常地会在顶层的一个角落,正对着坟墓的角落,想曾经有个小男孩想要从这里跳下去,然而终于没有。想KFC飘出来的诱人味道,在空中也是如此的浓烈,比胭脂水粉更刺鼻。想捡回的命,已离不开这些物质需求。腐败的东西往往会使一具尸体恢复生机的,一如附骨的虫卵。一个生命颓败了,另一个生命开始。承前启后,相辅相成,礓硬的生机。一个人,笑。
12
  审核编辑:用手走路   推荐:用手走路

上一篇: 《 别了,我的辘轳和井

下一篇: 《 托托

【编者按】 往期编辑   用手走路:
 无论是紫阳街,还是十四楼,都只是旅途中的客栈。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就像从出生走向到死亡的过程,路过的风景,能停留的,都成了记忆。


我来评论这本书

  •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5

  • 落叶半床

    青春好似不散场

    2014-03-13

    回复

  • 东方玉洁

    “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就像从出生走向到死亡的过程,路过的风景,能停留的,都成了记忆。”
    是的,就是这样。能从始点再回到终点,就是一个圆。但我们大多人圆满不了。

    2014-03-13

    回复

  • 小晓追梦

    兄弟,我怀疑你这散文是小说的素材,哈哈。又看到老朋友们的作品了,真开心。

    2014-03-12

    回复

    • 履泽

       额,写的时候的确是小说,发的时候,点错了……

      2014-03-13

      回复

  • 用手走路

    给作者一个建议,以后写文章的时候,请点击“自动排版”。

    2014-03-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