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最喜欢的时光,就是夜晚。一天都尘埃落定,披散着湿漉漉的头发,进卧室,开灯,上床!
电热毯暖烘烘的让人舒服的想微笑,然后,就是手机。手机,现在是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的法宝!
我记得很多年以前当我还没有手机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也是深夜,每天,下了班,骑着紫色的自行车,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出租屋,悠闲的做两个家常菜,吃过了,收拾过了,便端一杯清茶,去阳台上看霞光日落。
那时候,喜欢晚风,喜欢日落,喜欢楼下的草香,在柔蜜的微风里徐徐飘过。
等夜幕降临,我又如上了发条的钟,思绪开始在脑海里滴溜溜的转动,于是,我会施施然回屋,坐到书桌旁边,拧开暗黄色的台灯,拿出厚厚一叠稿纸,开始我的文字。
最喜欢:一灯如豆!
而现在,已经不需要钢笔,不需要稿纸了。父亲给我的那一支金星老牌钢笔,也因为屡次搬家而遗失了。
那一支笔,我曾经写过成千上万的文字,灰色的,精巧漂亮,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我是不怎么喜欢电脑的,在电脑荧屏的辐射里,我的头脑往往是空白,心总也凝聚不到一起,它的蓝色的光太刺目,让人的心,无法沉浸下来。
思绪,总是杂乱无章的,绵长的,有时候,忽然想到什么,就想记下来。我记得以前,我的小包包里,总是有一个小笔记本,还有爸爸的钢笔,无论在哪里,如果我忽然想到一段话,或是忽然心有感慨,会拿出来,草草记上一笔,于是,等到了夜晚,因为有笔记本的提示,所以会在最快的时间完成我的文字。
万事开头难,我属于那种:只要想到开头的文字,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快笔。
所以,实在是不喜欢现代的电脑,因为不方便抬着它走,哪怕是笔记电脑也不行,没有随心所欲的速度。
也因此,就爱上了手机了。
我的手机,快赶上我半条命了。
我会在每一分钟的闲暇时间里寻找我的手机。是的,我很忙,忙得没有时间看“芈月传”,忙得没有时间玩游戏,忙得没有时间看朋友圈,没有时间去群里捡红包。
我忙着百度,忙着思考今天该写一点什么,忙着去查找我不熟悉又很想清楚明白的天文地理,古诗源头,或是七七八八的凌乱思绪。
然后,还要忙着和那了解我,懂得我,包容我的人沟通,谈笑,一起欣赏,一起快乐!
也因此,我用手机,不停的在看,在写,它,承载着我的整个世界!
所以,不要说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我其实只喜欢做我喜欢的事,仅此而已!
虽然,没有了钢笔,没有了稿纸,只有白天俗不可耐的世界里的铜臭,只有疲惫不堪的拼搏奔波,可我依然最渴盼夜的来临,渴盼着晚风穿窗而过,渴盼着手机里氤氲的墨香!
因为至少,还可以拥有“一灯如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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