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筷子还那么长吗?

作者:漠漠烟如织    授权级别:B    编辑推荐    2015-10-09   阅读:

   1
拿筷子总是拿得很长,这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外婆给我妈说:你这个女儿,注定要离你很远很远。
盯着院子里啄食的小鸡,手抓着筷子不停刨饭,我问外婆为什么。外婆说,她也不知道,这是世世代代留下来的传说。
那是数年前,外婆来家里帮忙她的女儿我的妈妈做饭给我们几兄妹吃,看见我人矮、小,瘦,就让我拿勺子吃饭,我不允,非要用筷子,但却拿筷子拿得很长。
我妈说,我的孩子我知道,她不会走得很远的,等她一长成姑娘,就托人给她找个好婆家。我还没长成姑娘呢,就有亲戚问我妈准备啥时候让我出嫁。隔壁村表叔家儿子和我差不多大,两家关系甚好,擅于编故事的我爸于是编了一段又一段关于王玉林与李素梅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当时我们都爱听,特别是一家人晚上坐在客厅里撕玉米叶的时候,听着听着事情就做完了,但后来听多了,越来越觉得他说的不是传说,不是故事,而是隔壁村表叔家儿子和我的事。
2
16岁,我在镇上念初三。身体不好,我爸带我去县上看病,顺道去了有着很远的亲戚关系的关岭民中姨父家,他家白色的墙壁、一尘不染的地板和白色的楼道让我头晕,我打从心里不喜欢规格性太强的房子,于是总偷偷向我爸使眼色让他带我回家。
那是我第一次进县城,舟车劳顿、在医院做一系列检查,去姨父家进进出出频繁换鞋,这些都让我反感。但,走出姨父家,看见关岭民中初中部、高中部的学生们在树荫下背书、做作业,我暗下决心,我要走出小镇,走到县上去,或者,走到市区去。于是发奋学习,一心一意要考进安顺一、二中,奈何倒在门槛脚,我爸说,差一分也得交高费,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于是,我最终被劝说留在了曾经做梦的关岭。
3
在关岭呆了不下六年,发生了很多事。这个曾经激发我斗志的小县城,让我在六年里历经过生死、别离,我厌倦了。
那时很年轻,足够矫情,足够任性,渴望远方,崇尚流浪,自命不凡,总想找各种理由离开。
高考那年估分填志愿,我谁也不联系,谁也不咨询,一心一意要走出去,去远方,哪里都行。
志愿填完我消失了很久,谁都没能联系上我。我不关心分数,不关心学校,也不关心一批一批下来的录取通知书,整个人,真像我外婆之前说的那样,开始离我妈越来越远。
后来录取通知书下来,分数高出录取线大半截,我爸很生气,追问我是怎么估的分怎么填的志愿,我却偷乐着,因为,至此,我终于有了光明正大离开的理由。
村里和我一起被录取的还有另外的孩子,虽然都是专科,但学校是遵义医学院,比我好。临走的前两天,他们家轰轰烈烈地办酒,我没去。我爸一直希望我学医,我没听,报了会计专业;我妈一直盼着我早嫁,知道我要远行,一开始很不高兴,但后面小心翼翼地问我,要不要也办酒,让亲戚朋友来为我送行。我当然坚决不同意,走的时候一个人,悄悄咪咪的。
到学校,来不及到处看看、转转就糊里糊涂的分寝室、军训、搬寝室。军训结束,退学的学生走了不少,有的想家,有的讨厌选择的学校。而我,站在窗边看寝室下面的湖畔杨柳依依、青草满地,还是很喜欢自己的选择的。每天,晨曦微露,校园广播从东边响起,我总是心情愉快地出门。这期间,我竟然没有对家人一丝一毫的思念,也没有主动和曾经关心我的每一个人联系过。我,像是真的、彻底的消失了。
4
有人说,大学不谈恋爱会是人生最大的缺憾。但,大一到大三,我忙着和某些讨厌的人斗智斗勇,忙着去外面赚外块,忙着学习,全忘了人在该恋爱的年纪应该轰轰烈烈地爱着。
那时候,我并不觉得自己孤独或是异类,相反,生活每天都充实而富足。只是节假日回不了家,一个人躺在草坪上听歌,觉得头上的太阳都在对我哭,呜呜咽咽的,一直把哭声传到了我妈的耳朵。我基本不给家里打电话,有钱没钱,生活过好过坏都自己挨着,倒是我妈常让我爸打电话问我情况,我总是说,好着呢,哪年哪月,被评了三好学生、被评了先进人物、被评了国家奖学金……终于,我爸也释放了,渐渐原谅了我的叛逆和任性,说,我好就好。
大三毕业,我妈怕我外婆的话一语成谶,怕我嫁在外省,就给我说外省的各种不好,奈何我看穿了她,于是下定决心要在外省生根,就算不发芽,我死,也要死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我总会看着自己的右手并对它感激不尽,是这只能拿筷子很长的右手,让我最终离我妈远得心安理得。
5
毕业第一年,我在江西南昌一家私立幼儿园当老师。认识我的人都说,真是可惜了。可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和孩子们在一起的每一天,我觉得时光明媚而轻快,他们依赖我,而我也依赖他们,有时候他们任性,不愿意和父母回家要和我睡在一起,我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床小或挤而找理由拒绝,对我而言,他们是天使,能驱除掉我身上的各种不悦。只是和他们呆得太久,厚若城墙的心思也能被他们看穿。有一天,我教他们唱《游子吟》,歌没唱完,我却跑进厕所嚎啕大哭。
原来,其实,一直,我都很思念很思念每一个经过生命里的人,特别是家人。只是我习惯伪装,习惯逞强,久而久之,我就以为我真的坚不可摧。
2010年冬,我决定回家看看。推开门,看见我的衣服紧紧栓在家里的柱子上,我爸说,我身体不好,我妈怕我一个人在外面过得不好,所以请巫师来家里给我叫魂,祈求我平平安安。
虽然,我很反感她的做法,但那一刻,转过背,走在乡村小路上的我,居然泪流满面。走过熟悉的山谷,脚上的泥土,散发着潮湿但淡淡的香味,我想起小时候和我妈一起下地,下雨,我们躲在玉米剁里我被蚂蚁咬,我妈心疼地抚摸着我的脚,眼眶红红的,那时我的脚也沾满了泥,黑黑的。可是这双沾满泥土的双脚,随着时间长长后,跑得越来越野,也越来越远,远到,我忘记了落叶归根,野到,我忘记了生我养我的父母,他们还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下地,干重活,而回到家,等待他们的只有冷锅、冷灶、冷饭。
那年冬天,我在家里呆的时间最长。每天给我爸我妈做饭,乐此不疲。朋友邀约,都被我一一拒绝,那时候,我以为,那会是我和他们过的最后一个冬天。
6
2011年夏,离家已经整整四年的我,以为会通过自己的奋斗、努力如愿以偿地在南昌扎根。
这四年,我一共回家不超过三次。幼儿园的园长,想来还是比较喜欢我,给我加了工资,说要把自己朋友家儿子介绍给我,如果我们成了,我就能把我妈或我爸接到大城市生活。
我妈大约真不愿意我嫁在外面,我还没和人家正式见面,她却病了,给我打电话的是嫂子,她说,其实这几年,我不在家,我妈晕倒过无数次,但怕我担心,所以一次也没告诉过我。这一次,也没有人打算要告诉我,但我嫂子实在看不下去也实在忍不住了,她觉得,我作为女儿,应该有权利知道一切。
那时候我没有钱,买不起机票,从南昌转安顺的绿皮火车,20多个小时,我嫌太漫长了,但又没有办法。在火车上一着急,就什么也不管哭得稀里哗啦,同火车一个厦门的大叔看不过去,问我出了什么事,我一五一十说完,他说,人一生有很多事情可以等待,但,唯一孝顺不能等。他的话,并没有让我醒。回到家,看见我妈躺在床上瘦了好大一圈,脸上的黑斑一颗一颗大大地布着图案,我也还是没醒。照顾我妈那段时间,村支书出了车祸,打电话给远嫁武汉的女儿,她还在路上时,他却等不了她而永远与世长辞。
12
  审核编辑:罗军琳   推荐:罗军琳

上一篇: 《 廖子珊先生两三事

下一篇: 《 宝贝,你是我金秋十月的天使

【编者按】 红尘会员   罗军琳:
生活就是这样,我们不断阅历,不断选择,但最终不变的还是心中那份对家的挚爱和对亲情的理解!


我来评论这本书

  • 最新评论

最新评论1

  • 文清

    文章不错,再发稿时注意文章的规范排版。祝朋友秋安!

    2015-10-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