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不能就这么进去了。”我这样想,于是我爬出棺材,漫无目的地走在窄窄的墓室里。我想走出去,于是我钻进了墙里。砖块和砖块之间硬得发冷,表面还覆盖着一层未干的乳胶漆,潮湿而黏糊,我彻彻底底地害怕了。我想出来,可我抬不起手,提不起精神,喘不动气。于是我拼命拼命地喊,用撕心裂肺的、鬼哭神嚎的嗓子喊,直到喉咙里的血滴进乳胶漆里融化成神的一滴,可谁会听见呢?
于是我干脆把墙拆了,然后拿起一块砖猛烈地把我的颅脑拍碎了:“醒醒吧!不要抱有希望了!”但即使这样,我还是忍不住怀疑,是我沉睡得太久了,还是他们早就已经在坟墓下长眠了?
突然,我很想跑。
我也不知道这个念头是从哪里蹦出来的,反正就是想跑,于是脚就不听使唤了起来。我把美国的一百零八个州都跑遍了,我还顺便一脚跨过了尼罗河。我赤着脚昂着头喘着粗气地大笑着,那笑声很打动人。我越跑越快,然后我飞了起来,最终我达到了第一宇宙速度,但就在我马上要变成外星人的那一刹那,一个聪明的、睿智的、散发着神一样光辉的而又善于说教的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要改。”
我为什么要改?
于是我恨他,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我憎恶他那张脸和他那处事不惊的表情;我更讨厌他的身份,我真想把他扔在我的脚底下跺烂,一直践踏成一滩发臭的,令人作呕的,血肉模糊的番茄酱。哈哈,他这是罪有应得。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
之后又来了一个推销员,她要卖给我鞋。我说不要,她却硬要塞给我。我刚要发火,她就把我的衣服给扒光了。我就这样赤条条地被他操了,当然我是很不情愿的。我低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把鞋穿在了我的脚上,怪不得我的脚趾疼得要命。我把脚向上身的方向旋转了一百八十度,然后连皮带肉地把鞋拔了下来。
从此,我就瘸了。
这时候,那个聪明的、睿智的、散发着神一样光辉的而又善于说教的人微笑着对我说:“你他妈的给我滚到笼子里去。”
“看来我他妈的要终身监禁了。”
“啪——”我狠命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以反省自己的过错。然后,我看到了镜子里面的我——两个鼻子长在眼睛上,一只眼睛长在嘴上,一只嘴长在鼻子上。
我是跑不成了,于是我回过头去看那些还在跑的人。
有的撅着屁股,把手当作脚,结果掉进了泥坑里再也爬不上来了;有的把自己的脊梁骨抽出来当拐杖使,一步一步蹒跚地走着;呵,还有的更他妈牛逼,就在原地跳啊跳啊的,累了就睡一会儿,然后再跳。
看着这些人奇形怪状的样子,我笑地都直不起腰来了。我想告诉他们该怎么跑,但我想还是算了吧,省得又把自己给改了。
突然我感到背上一痒,是跳蚤吗?感觉好像不太对。抓来一看,竟然是吸血虫!我毫不犹豫地一巴掌就把他们拍成了肉酱。
我想,是时候该继续赶路了,可问题是,我还在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