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孩子的过失,不能一概而论。譬如孩子在学校里拿了同学的东西,不能一概而论说成是“偷”,那么如何对待孩子的“过失”行为呢?
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是非才会自有公论,
从“偷”字本来含义来说:盗窃,趁人不知时拿别人的东西。偷窃。偷吃。小偷小摸,还偷听。偷渡。偷袭。偷税。
我觉得对小孩子,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作为小孩子来讲,“偷”东西我认为“偷”有二种情况:一种是主动的,一种是被动的。那孩子“偷”了东西怎么办呢?
一要个别谈话。谈话是个好办法,很多问题在谈话中可以得到解决,特别是小孩子,在世界观没有形成的过程中,个别谈话,可以促使小孩子,对小“拿”小“摸”的认识。讲清道理使小孩子认识到小“拿”小“摸”行为,是一种不良行为。
二要弄清事因。弄清事因是认真做好个别谈话先决条件,弄清楚了,才能使谈话收到应有的效果。也是帮助谈话的孩子,打消思想疑虑,积极营造一个拿别人的东西是到霉良好氛围。
三要不当众训斥。树有根,人要面,树没皮,必死无疑;对小孩出现小“拿”小“摸”现象,发现后不当面训斥是很要紧的,要给孩子一个面子。
四要不滥用“偷”字。偷字开头已说过。在社会上一听到偷字,都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情。对小孩子不一定会都知偷是不光彩彩的事情。
只要认识到了不对,改了就好了。我认为,用小“拿”小“摸”比较合宜。